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8年度訴字第48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88年訴字第481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5月05日

裁判案由:重傷害


主文甲○○傷害人之身體,因而致人於重傷,處有期徒刑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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