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36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4月19日
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三六一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九時,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陳心弘右正本証明與原本無異。
~B法院書記官吳金寶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裁判字號:臺灣花蓮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36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4月19日
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三六一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一年五月十四日上午九時,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十九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陳心弘右正本証明與原本無異。
~B法院書記官吳金寶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