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2年度桃簡字第360號民事裁定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桃簡字第360號
原   告 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統雄
訴訟代理人  謝翰儀
被   告  陳玫瑰
       陳玫雲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王惠光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
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訂於民國102年
8月6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民事第四法庭開庭。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1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曾名阜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6  月  21  日
               書記官 張妤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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