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6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607號聲請人偉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周國輝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 曾啟輝 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聲請人偉訊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究為周「國」輝或周「錦」輝(依聲請狀尾所載與用印不一致)?中華民國102年7月2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司票字第60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2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2年度司票字第607號聲請人偉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周國輝 上聲請人與相對人 曾啟輝 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3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補正聲請人偉訊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究為周「國」輝或周「錦」輝(依聲請狀尾所載與用印不一致)?中華民國102年7月2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