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度除字第289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4年除字第2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3月2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4年度除字第289號聲請人乙○○代理人甲○○聲請人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94年3月2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載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載之證券12紙,因不慎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3年度催字第1365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屆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聲請宣告該附表所載證券無效等語。
二、查如附表所載之證券,經本院以93年度催字第1365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且定申報權利期間為自上開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7個月內,經聲請人於民國93年8月5日刊登新聞紙等情,業據聲請人提出該日臺灣日報一紙為證(見本院卷第5頁),並經本院依職權調取本院93年度催字第1365號公示催告卷,經核屬實,則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94年3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支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4年3月23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秦慧君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4年3月23日
書記官馮欽鳳┌──────────────────────────────────────────────────┐│附表:94年度除字第289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69-ND-00000000││1│1,000││├─┼───────────────┼──────────────┼────┼───┼────┼───┤│2│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4-ND-00000000││1│1,000││├─┼───────────────┼──────────────┼────┼───┼────┼───┤│3│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1│360││├─┼───────────────┼──────────────┼────┼───┼────┼───┤│4│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79-NX-00000000││1│306││├─┼───────────────┼──────────────┼────┼───┼────┼───┤│5│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319││├─┼───────────────┼──────────────┼────┼───┼────┼───┤│6│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15││├─┼───────────────┼──────────────┼────┼───┼────┼───┤│7│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343││├─┼───────────────┼──────────────┼────┼───┼────┼───┤│8│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367││├─┼───────────────┼──────────────┼────┼───┼────┼───┤│9│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290││├─┼───────────────┼──────────────┼────┼───┼────┼───┤│10│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99││├─┼───────────────┼──────────────┼────┼───┼────┼───┤│11│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471││├─┼───────────────┼──────────────┼────┼───┼────┼───┤│12│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9-NX-00000000││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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