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2月24日
裁判案由:偽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5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謝鎮鴻上列被告因偽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於民國100年3月7日下午2時15分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李慧瑜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雅慧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2月24日
裁判案由:偽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54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謝鎮鴻上列被告因偽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於民國100年3月7日下午2時15分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李慧瑜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雅慧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