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審訴字第9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3月23日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6年度審訴字第96號公訴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方蘭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緝字第1941號),嗣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文陳方蘭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陳方蘭為蘭益有限公司(址設臺北市○○區○○○路○○○號,業於民國104年4月8日解散,下稱蘭益公司)之實際負責人(103年8月26日前為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第4條所稱之商業負責人,竟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明知蘭益公司與如附表所示之營業人間並無實際交易往來,竟於103年3月(起訴書誤載為5月)起至104年2月間止,以蘭益公司名義接續虛偽填製如附表所示銷售金額合計新臺幣(下同)1億5,861萬1,183元之不實統一發票127張後,分別交付予如附表所示之營業人,供其等持如附表編號1至39、43至116、120至127所示之不實發票121張充作進項憑證,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使用,以此方式幫助上開營業人逃漏營業稅額共計766萬4,789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管理之正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
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本件被告陳方蘭所犯之罪,均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且非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檢察官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是本件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2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第161條之2、第161條之3、第163條之1及第164條至第170條規定之限制,合先敘明。
二、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於偵訊、本院準備程序及審理中坦承不諱(見105年度偵緝字第1941號卷第27至28頁,本院卷第18頁反面、第23頁),核與證人 張富翔 、 邱國文 於偵查中之證述情節大致相符(見105年度偵字第11272號卷二第31至32頁、第226頁),並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審查四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蘭益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申購統一發票紀錄、營業稅年度申報檔及401申報書檔、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進項來源明細、銷項去路明細、已開立已扣抵銷項、已送達欠稅案件明細表、留抵稅額資料、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及BAN給付清單各1份在卷可查(見105年度偵字第11272號卷一第2至7頁、第29至45頁、第61至66頁、第80至110頁、第120至142頁、第206至232頁,105年度偵字第11272號卷二第39至127頁),足認被告上開任意性自白確與事實相符,堪予採信。從而,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予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
(一)按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所謂原始憑證,係指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而記帳憑證則係指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而言,此觀諸商業會計法第15條之規定自明;而統一發票乃證明交易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如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為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論處,而無適用刑法第215條之餘地(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98號判決意旨參照)。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商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被告自103年3月起至104年2月止,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交付如附表所示之營業人,並藉此幫助前開營業人逃漏稅捐犯行,各係於密切接近之時、地實施,侵害同一法益,各行為獨立性極為薄弱,依一般社會健全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係接續犯,均應各論以包括一罪(最高法院86年台上字第3295號判例意旨參照)。被告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等2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論以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
(三)爰審酌被告自103年3月起至104年2月止,以虛開統一發票之方式幫助如附表所示之營業人逃漏稅捐,逃漏營業稅額共計766萬4,789元,嚴重損害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管理之正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損害及犯後終知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公訴檢察官雖就本案具體求刑有期徒刑1年,惟本院認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為適當,公訴檢察官之求刑,核屬過重,附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黃士元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106年3月23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法官李小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中華民國106年3月23日附錄所犯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附表:
┌──┬──────┬────┬──────┬───────┬──────┐│編號│營業人名稱│開立發票│發票字軌號碼│銷售額(新臺幣│稅額(新臺幣││││年月││)│)│├──┼──────┼────┼──────┼───────┼──────┤│1.│立得旺有限公│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司│││││├──┼──────┼────┼──────┼───────┼──────┤│2.│同上│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3.│同上│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4.│同上│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5.│同上│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6.│同上│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7.│同上│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8.│同上│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9.│同上│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10.│同上│103/08│BK00000000│5,200,000元│260,000元│├──┼──────┼────┼──────┼───────┼──────┤│11.│元本員工程有│103/07│BK00000000│1,803,500元│90,175元│││限公司│││││├──┼──────┼────┼──────┼───────┼──────┤│12.│同上│103/07│BK00000000│1,832,000元│91,600元│├──┼──────┼────┼──────┼───────┼──────┤│13.│同上│103/07│BK00000000│1,853,600元│92,680元│├──┼──────┼────┼──────┼───────┼──────┤│14.│同上│103/08│BK00000000│1,721,000元│86,050元│├──┼──────┼────┼──────┼───────┼──────┤│15.│同上│103/08│BK00000000│1,789,900元│89,495元│├──┼──────┼────┼──────┼───────┼──────┤│16.│漢祥工程有限│103/07│BK00000000│1,126,400元│56,320元│││公司│││││├──┼──────┼────┼──────┼───────┼──────┤│17.│同上│103/07│BK00000000│1,075,200元│53,760元│├──┼──────┼────┼──────┼───────┼──────┤│18.│同上│103/08│BK00000000│1,126,400元│56,320元│├──┼──────┼────┼──────┼───────┼──────┤│19.│同上│103/08│BK00000000│1,126,400元│56,320元│├──┼──────┼────┼──────┼───────┼──────┤│20.│同上│103/08│BK00000000│1,075,200元│53,760元│├──┼──────┼────┼──────┼───────┼──────┤│21.│名震大地有限│103/05│AQ00000000│240,000元│12,000元│││公司│││││├──┼──────┼────┼──────┼───────┼──────┤│22.│同上│103/05│AQ00000000│240,000元│12,000元│├──┼──────┼────┼──────┼───────┼──────┤│23.│同上│103/05│AQ00000000│260,000元│13,000元│├──┼──────┼────┼──────┼───────┼──────┤│24.│同上│103/06│AQ00000000│240,000元│12,000元│├──┼──────┼────┼──────┼───────┼──────┤│25.│同上│103/06│AQ00000000│260,127元│13,006元│├──┼──────┼────┼──────┼───────┼──────┤│26.│同上│103/06│AQ00000000│242,495元│12,125元│├──┼──────┼────┼──────┼───────┼──────┤│27.│同上│103/07│BK00000000│464,286元│23,214元│├──┼──────┼────┼──────┼───────┼──────┤│28.│同上│103/07│BK00000000│300,000元│15,000元│├──┼──────┼────┼──────┼───────┼──────┤│29.│同上│103/07│BK00000000│498,000元│24,900元│├──┼──────┼────┼──────┼───────┼──────┤│30.│同上│103/07│BK00000000│535,150元│26,758元│├──┼──────┼────┼──────┼───────┼──────┤│31.│同上│103/07│BK00000000│434,000元│21,700元│├──┼──────┼────┼──────┼───────┼──────┤│32.│同上│103/08│BK00000000│464,286元│23,214元│├──┼──────┼────┼──────┼───────┼──────┤│33.│同上│103/08│BK00000000│289,000元│14,450元│├──┼──────┼────┼──────┼───────┼──────┤│34.│同上│103/08│BK00000000│445,000元│22,250元│├──┼──────┼────┼──────┼───────┼──────┤│35.│同上│103/08│BK00000000│498,000元│24,900元│├──┼──────┼────┼──────┼───────┼──────┤│36.│同上│103/08│BK00000000│434,000元│21,700元│├──┼──────┼────┼──────┼───────┼──────┤│37.│同上│103/08│BK00000000│498,000元│24,900元│├──┼──────┼────┼──────┼───────┼──────┤│38.│同上│103/08│BK00000000│951,390元│47,570元│├──┼──────┼────┼──────┼───────┼──────┤│39.│同上│103/08│BK00000000│423,456元│21,173元│├──┼──────┼────┼──────┼───────┼──────┤│40.│掗旌有限公司│103/03│ZV00000000│825,000元│41,250元│├──┼──────┼────┼──────┼───────┼──────┤│41.│同上│103/03│ZV00000000│820,000元│41,000元│├──┼──────┼────┼──────┼───────┼──────┤│42.│同上│103/03│ZV00000000│910,800元│45,540元│├──┼──────┼────┼──────┼───────┼──────┤│43.│同上│103/04│ZV00000000│906,000元│45,300元│├──┼──────┼────┼──────┼───────┼──────┤│44.│同上│103/04│ZV00000000│840,100元│42,005元│├──┼──────┼────┼──────┼───────┼──────┤│45.│成洺有限公司│103/05│AQ00000000│945,000元│47,250元│├──┼──────┼────┼──────┼───────┼──────┤│46.│同上│103/05│AQ00000000│825,000元│41,250元│├──┼──────┼────┼──────┼───────┼──────┤│47.│同上│103/05│AQ00000000│950,000元│47,500元│├──┼──────┼────┼──────┼───────┼──────┤│48.│同上│103/05│AQ00000000│931,500元│46,575元│├──┼──────┼────┼──────┼───────┼──────┤│49.│同上│103/05│AQ00000000│880,000元│44,000元│├──┼──────┼────┼──────┼───────┼──────┤│50.│同上│103/05│AQ00000000│461,700元│23,085元│├──┼──────┼────┼──────┼───────┼──────┤│51.│同上│103/06│AQ00000000│837,000元│41,850元│├──┼──────┼────┼──────┼───────┼──────┤│52.│同上│103/06│AQ00000000│880,000元│44,000元│├──┼──────┼────┼──────┼───────┼──────┤│53.│同上│103/06│AQ00000000│950,000元│47,500元│├──┼──────┼────┼──────┼───────┼──────┤│54.│同上│103/06│AQ00000000│850,500元│42,525元│├──┼──────┼────┼──────┼───────┼──────┤│55.│同上│103/06│AQ00000000│712,500元│35,625元│├──┼──────┼────┼──────┼───────┼──────┤│56.│同上│103/06│AQ00000000│880,000元│44,000元│├──┼──────┼────┼──────┼───────┼──────┤│57.│先意工程有限│103/07│BK00000000│1,536,000元│76,800元│││公司│││││├──┼──────┼────┼──────┼───────┼──────┤│58.│同上│103/07│BK00000000│1,356,800元│67,840元│├──┼──────┼────┼──────┼───────┼──────┤│59.│同上│103/07│BK00000000│1,382,400元│69,120元│├──┼──────┼────┼──────┼───────┼──────┤│60.│同上│103/07│BK00000000│1,446,400元│72,320元│├──┼──────┼────┼──────┼───────┼──────┤│61.│同上│103/08│BK00000000│1,459,200元│72,960元│├──┼──────┼────┼──────┼───────┼──────┤│62.│同上│103/08│BK00000000│1,331,200元│66,560元│├──┼──────┼────┼──────┼───────┼──────┤│63.│雯盛實業有限│103/05│AQ00000000│840,100元│42,005元│││公司│││││├──┼──────┼────┼──────┼───────┼──────┤│64.│同上│103/05│AQ00000000│825,000元│41,250元│├──┼──────┼────┼──────┼───────┼──────┤│65.│同上│103/05│AQ00000000│973,700元│48,685元│├──┼──────┼────┼──────┼───────┼──────┤│66.│同上│103/05│AQ00000000│820,000元│41,000元│├──┼──────┼────┼──────┼───────┼──────┤│67.│同上│103/05│AQ00000000│910,800元│45,540元│├──┼──────┼────┼──────┼───────┼──────┤│68.│同上│103/05│AQ00000000│906,000元│45,300元│├──┼──────┼────┼──────┼───────┼──────┤│69.│同上│103/05│AQ00000000│780,000元│39,000元│├──┼──────┼────┼──────┼───────┼──────┤│70.│同上│103/05│AQ00000000│832,000元│41,600元│├──┼──────┼────┼──────┼───────┼──────┤│71.│同上│103/06│AQ00000000│806,000元│40,300元│├──┼──────┼────┼──────┼───────┼──────┤│72.│同上│103/06│AQ00000000│954,000元│47,700元│├──┼──────┼────┼──────┼───────┼──────┤│73.│同上│103/06│AQ00000000│572,000元│28,600元│├──┼──────┼────┼──────┼───────┼──────┤│74.│同上│103/06│AQ00000000│534,300元│26,715元│├──┼──────┼────┼──────┼───────┼──────┤│75.│同上│103/06│AQ00000000│846,300元│42,315元│├──┼──────┼────┼──────┼───────┼──────┤│76.│虎風實業有限│103/11│CZ00000000│1,045,333元│52,267元│││公司│││││├──┼──────┼────┼──────┼───────┼──────┤│77.│同上│103/11│CZ00000000│1,783,714元│89,186元│├──┼──────┼────┼──────┼───────┼──────┤│78.│同上│103/11│CZ00000000│1,240,000元│62,000元│├──┼──────┼────┼──────┼───────┼──────┤│79.│同上│103/11│CZ00000000│1,196,924元│59,846元│├──┼──────┼────┼──────┼───────┼──────┤│80.│同上│103/11│CZ00000000│1,630,000元│81,500元│├──┼──────┼────┼──────┼───────┼──────┤│81.│同上│103/11│CZ00000000│1,754,000元│87,700元│├──┼──────┼────┼──────┼───────┼──────┤│82.│同上│103/11│CZ00000000│1,458,238元│72,912元│├──┼──────┼────┼──────┼───────┼──────┤│83.│同上│103/11│CZ00000000│1,213,000元│60,650元│├──┼──────┼────┼──────┼───────┼──────┤│84.│同上│103/11│CZ00000000│1,334,000元│66,700元│├──┼──────┼────┼──────┼───────┼──────┤│85.│同上│103/11│CZ00000000│1,444,000元│72,200元│├──┼──────┼────┼──────┼───────┼──────┤│86.│同上│103/11│CZ00000000│2,070,000元│103,500元│├──┼──────┼────┼──────┼───────┼──────┤│87.│同上│103/11│CZ00000000│1,890,000元│94,500元│├──┼──────┼────┼──────┼───────┼──────┤│88.│同上│103/11│CZ00000000│1,765,400元│88,270元│├──┼──────┼────┼──────┼───────┼──────┤│89.│同上│103/11│CZ00000000│1,540,315元│77,016元│├──┼──────┼────┼──────┼───────┼──────┤│90.│同上│104/01│NN00000000│835,829元│41,791元│├──┼──────┼────┼──────┼───────┼──────┤│91.│同上│104/01│NN00000000│615,645元│30,782元│├──┼──────┼────┼──────┼───────┼──────┤│92.│同上│104/01│NN00000000│575,644元│28,782元│├──┼──────┼────┼──────┼───────┼──────┤│93.│同上│104/01│NN00000000│809,906元│40,495元│├──┼──────┼────┼──────┼───────┼──────┤│94.│同上│104/01│NN00000000│709,906元│35,495元│├──┼──────┼────┼──────┼───────┼──────┤│95.│同上│104/01│NN00000000│729,906元│36,495元│├──┼──────┼────┼──────┼───────┼──────┤│96.│同上│104/01│NN00000000│589,907元│29,495元│├──┼──────┼────┼──────┼───────┼──────┤│97.│同上│104/01│NN00000000│660,148元│33,007元│├──┼──────┼────┼──────┼───────┼──────┤│98.│同上│104/01│NN00000000│680,200元│34,010元│├──┼──────┼────┼──────┼───────┼──────┤│99.│同上│104/01│NN00000000│672,500元│33,625元│├──┼──────┼────┼──────┼───────┼──────┤│100.│同上│104/01│NN00000000│627,745元│31,387元│├──┼──────┼────┼──────┼───────┼──────┤│101.│同上│104/01│NN00000000│990,225元│49,511元│├──┼──────┼────┼──────┼───────┼──────┤│102.│同上│104/01│NN00000000│986,225元│49,311元│├──┼──────┼────┼──────┼───────┼──────┤│103.│同上│104/01│NN00000000│711,571元│35,579元│├──┼──────┼────┼──────┼───────┼──────┤│104.│同上│104/01│NN00000000│1,552,187元│77,609元│├──┼──────┼────┼──────┼───────┼──────┤│105.│同上│104/01│NN00000000│1,452,000元│72,600元│├──┼──────┼────┼──────┼───────┼──────┤│106.│同上│104/01│NN00000000│1,592,373元│79,619元│├──┼──────┼────┼──────┼───────┼──────┤│107.│同上│104/01│NN00000000│632,571元│31,629元│├──┼──────┼────┼──────┼───────┼──────┤│108.│同上│104/02│NN00000000│314,899元│15,745元│├──┼──────┼────┼──────┼───────┼──────┤│109.│同上│104/02│NN00000000│1,390,000元│69,500元│├──┼──────┼────┼──────┼───────┼──────┤│110.│同上│104/02│NN00000000│996,600元│49,830元│├──┼──────┼────┼──────┼───────┼──────┤│111.│同上│104/02│NN00000000│708,429元│35,421元│├──┼──────┼────┼──────┼───────┼──────┤│112.│同上│104/02│NN00000000│899,650元│44,983元│├──┼──────┼────┼──────┼───────┼──────┤│113.│同上│104/02│NN00000000│799,650元│39,983元│├──┼──────┼────┼──────┼───────┼──────┤│114.│同上│104/02│NN00000000│768,181元│38,409元│├──┼──────┼────┼──────┼───────┼──────┤│115.│威昌國際有限│103/05│AQ00000000│200元│10元│││公司│││││├──┼──────┼────┼──────┼───────┼──────┤│116.│財智有限公司│104/01│NN00000000│56,992元│2,850元│├──┼──────┼────┼──────┼───────┼──────┤│117.│漢昇國際興業│103/03│ZV00000000│906,000元│45,300元│││有限公司│││││├──┼──────┼────┼──────┼───────┼──────┤│118.│同上│103/03│ZV00000000│945,000元│47,250元│├──┼──────┼────┼──────┼───────┼──────┤│119.│同上│103/03│ZV00000000│908,600元│45,430元│├──┼──────┼────┼──────┼───────┼──────┤│120.│同上│103/04│ZV00000000│861,000元│43,050元│├──┼──────┼────┼──────┼───────┼──────┤│121.│同上│103/04│ZV00000000│926,000元│46,300元│├──┼──────┼────┼──────┼───────┼──────┤│122.│同上│103/04│ZV00000000│907,500元│45,375元│├──┼──────┼────┼──────┼───────┼──────┤│123.│同上│103/04│ZV00000000│655,200元│32,760元│├──┼──────┼────┼──────┼───────┼──────┤│124.│同上│103/04│ZV00000000│596,000元│29,800元│├──┼──────┼────┼──────┼───────┼──────┤│125.│亞昕資訊股份│103/11│CZ00000000│500,000元│25,000元│││有限公司│││││├──┼──────┼────┼──────┼───────┼──────┤│126.│同上│103/12│CZ00000000│463,500元│23,175元│├──┼──────┼────┼──────┼───────┼──────┤│127.│同上│103/12│CZ00000000│454,280元│22,714元│├──┼──────┼────┼──────┼───────┼──────┤││總計│127紙││158,611,183元│7,930,559元│├──┼──────┼────┼──────┼───────┼──────┤││實際申報扣抵│121紙││153,295,783元│7,664,789元│├──┴──────┴────┴──────┴───────┴──────┤│附註:編號40至42、117至119之發票未實際申報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