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聲字第367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聲字第367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字第3679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九十六年度執聲字第二一四四號、九十四年偵字第一六○五八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之色情光碟片柒拾玖片均沒收。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甲○○因犯妨害風化等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官於九十五年六月十三日以九十四年度偵字第一六○五八號為緩起訴處分,經檢察官依職權送再議後,於九十五年七月十日以九十五年度上職議字第三八四三號處分書駁回再議確定,九十六年七月九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扣案之色情光碟片七十九片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二、按檢察官依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查本件扣案之色情光碟片七十九片,業據被告於警詢中坦承為其所有,且均為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揆諸前揭規定,本件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為有理由,應予准許,依首揭規定爰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月7日
刑事第二庭法官郭書豪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陳美虹中華民國9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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