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8年上訴字第266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0月08日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8年度上訴字第2665號上訴人即被告甲○○
號選任辯護人 王怡今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板橋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801號,中華民國98年5月25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於同年9月24日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8年10月8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官郭雅美
法官李麗珠法官魏新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邵淑津中華民國9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