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簡附民字第1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2年度簡附民字第15號原告 蘇林軟 被告 蘇建丞 被告 蘇偉德 上列被告等因妨害自由案件(102年度簡字第804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簡源希
法官鍾貴堯法官洪瑞隆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吳慕先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