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拍字第397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司拍字第39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2月17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拍字第397號聲請人臺中市梧棲區農會法定代理人 王欽進 相對人 楊順昌王麗香 之繼承人相對人 陳筱淳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前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67條及第881之17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債務人王麗香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聲請人對於債務人之債權,經設定登記如下之抵押權:
㈠登記日期:民國100年5月30日。
㈡權利種類:最高限額抵押權。
㈢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600,000元。
㈣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債務人對權利人(即抵押權人)所負
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所負之借款、透支、貼現、承兌、票據、墊付應收款項、保證、開發國內外信用狀、進出口押匯、應收帳款承購、代墊保證款項、信用卡消費款等授信債務、代墊保險費、代墊管理費等債務。
㈤擔保債權確定期日:130年5月26日。
㈥清償日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
㈦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㈧遲延利息(率):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利率計算。
㈨違約金: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之違約金計收標準計算。
㈩其他擔保範圍約定:⒈取得執行名義之費用。⒉保全抵押
物之費用。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之損害賠償。⒋因辦理債務人與抵押權人約定之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所生之手續費用。⒌抵押權人墊付抵押物之保險費及按墊付日抵押權人放款基準利率加碼年利率1%之利息。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王麗香,債務額比例1分之1。
嗣債務人王麗香於100年6月1日向聲請人借款200,000元,約定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清償日期為103年6月1日,如未按月付本息,即喪失期限利益。詎債務人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計尚欠本金200,000元及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等。又債務人王麗香於102年5月3日死亡,附表所示不動產分別於⑴102年6月25日因繼承移轉登記與相對人楊順昌即王麗香之繼承人,並⑵102年7月18日因贈與移轉登記與相對人陳筱淳,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
三、經查,聲請人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土地暨建物登記謄本、借據等影本為證。本件相對人雖為抵押物之受讓人,惟依前揭法條之規定,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及第85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1,000元。
六、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04年2月17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徐含慧附表:
┌─┬─────────────────────┬─┬─────┬──┬────────┐│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所有權人││├──┬────┬───┬──┬──────┤├─────┤│││號│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1│臺中│梧棲區│西建││0000-0000│建│75.00│全部│楊順昌即王麗香之│││││││││││繼承人1/2│││││││││││陳筱淳1/2│├─┴──┴────┴───┴──┴──────┴─┴─────┴──┴────────┤│重測前:梧棲段2264-7地號。│└───────────────────────────────────────────┘┌─┬──┬───────┬───────┬────────────┬──┬───────┐│編││││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所有權人││││基地坐落│建築式樣主要材├──────┬─────┤││││建號│--------------││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門牌號碼│料及房屋層數││要建築材料││││號││││合計│及用途│範圍││├─┼──┼───────┼───────┼──────┼─────┼──┼───────┤│1│0058│臺中市梧棲區西│住商用│第1層:44.78││全部│楊順昌即王麗香││││建段0000-0000│加強磚造、水泥│第2層:60.53│││之繼承人1/2││││地號│平頂、磨石地床│第3層:60.53│││陳筱淳1/2│││├───────┤3層│騎樓:15.75│││││││臺中市梧棲區頂││合計:181.59│││││││橫街155號││││││├─┴──┴───────┴───────┴──────┴─────┴──┴───────┤│共同擔保地號:西建段0000-0000,共同擔保建號:西建段00000-000。││重測前:梧棲段190建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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