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4年上訴字第406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4月19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上訴字第4068號上訴人即被告甲○○
(現另案指定辯護人 藺超群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4年度訴字第715號,中華民國94年10月28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年4月19日
刑事第十九庭審判長法官林堭儀
法官蔡明宏法官陳憲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劉育妃中華民國9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