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聲減字第13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6年聲減字第13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134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九十六年度聲減字第一四五三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等罪,均減刑,詳如附表所載,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壹月(即附表編號⒈⒉⒊部分);又拘役拾伍日,拘役部分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台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於附表所列日期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判處如附表所列之刑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其犯罪時間,均在民國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前,所犯如附表所列等罪,悉合於減刑條件,聲請予以減刑,並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八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條第二項、第十二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修正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第五十一條第五款、第十款,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台幣條例第二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
刑事第十七庭審判長法官趙功恆
法官孫惠琳法官陳憲裕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劉育妃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編號│1│2│3│4│├───────┼──────┼──────┼──────┼──────┤│罪名│毒品│毒品│毒品│誣告│├───────┼──────┼──────┼──────┼──────┤│宣告刑│3年6月│8月│5月│拘役30日│├───────┼──────┼──────┼──────┼──────┤│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毒品危害防制│刑法第171條│││條例第11條第│條例第10條第│條例第10條第│第1項│││1項│1項│2項││├───────┼──────┼──────┼──────┼──────┤│犯罪日期│93年1月17日│93年1月17日│93年1月17日│92年9月16日│├───┬───┼──────┼──────┼──────┼──────┤│偵│機關│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桃園地方│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法院檢察署│法院檢察署│法院檢察署││及├───┼──────┼──────┼──────┼──────┤│查│年│93│93│93│93││案├───┼──────┼──────┼──────┼──────┤│年│字│偵│偵│偵│偵緝││號├───┼──────┼──────┼──────┼──────┤│度│號│1429│631│631│373│├───┼───┼──────┼──────┼──────┼──────┤││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桃園地方│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院│法院││├─┬─┼──────┼──────┼──────┼──────┤│最││年│94│93│93│93│││案├─┼──────┼──────┼──────┼──────┤│後││字│上訴│訴│訴│簡│││號├─┼──────┼──────┼──────┼──────┤│事││號│99│584│584│4983││├─┼─┼──────┼──────┼──────┼──────┤│實│判│年│94│93│93│93│││決├─┼──────┼──────┼──────┼──────┤│審│日│月│2│7│7│12│││期├─┼──────┼──────┼──────┼──────┤│││日│25│30│30│27│├───┼─┴─┼──────┼──────┼──────┼──────┤││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桃園地方│臺灣桃園地方│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院│法院││├─┬─┼──────┼──────┼──────┼──────┤│││年│94│93│93│93││確│案├─┼──────┼──────┼──────┼──────┤│││字│上訴│訴│訴│簡││定│號├─┼──────┼──────┼──────┼──────┤│││號│99│584│584│4983││判├─┼─┼──────┼──────┼──────┼──────┤││確│年│94│93│93│94││決│定├─┼──────┼──────┼──────┼──────┤││日│月│4│11│11│1│││期├─┼──────┼──────┼──────┼──────┤│││日│4│3│3│20│├───┴─┴─┼──────┼──────┼──────┼──────┤│合於中華民國96│第2條第1項第│第2條第1項第│第2條第1項第│第2條第1項第││年罪犯減刑條例│3款│3款│3款│3款│├───────┼──────┼──────┼──────┼──────┤│減刑刑期褫奪公│1年9月│4月│2月15日│拘役15日││權期間或罰金額│││││├───────┼──────┼──────┼──────┼──────┤│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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