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6年聲減字第126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7月16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聲減字第1260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受刑人因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96年度聲減字第143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附表編號一之犯罪,減刑為有期徒刑壹年玖月,與附表編號二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叁月。
理由
一、查受刑人甲○○因於民國(下同)83年8月間某日起至83年12月間某日止(即附表編號一之犯罪時間)、83年8月間起至83年12月間止(即附表編號二之犯罪時間)分別犯施用毒品、販賣毒品等罪,經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
二、茲檢察官以受刑人所犯附表編號一之犯罪,其犯罪時間在民國(下同)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減刑條件,依同條例第8條第1項、第3項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依同條例第12條規定與附表所列其餘不應減刑之犯罪即附表編號二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爰依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8條第1項、第3項、第11條、第12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蔡永昌
法官陳榮和法官施俊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孫佩琳中華民國96年7月16日
受刑人甲○○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編號│一│二│├───────┼─────────────┼─────────────┤│罪名│施用毒品海洛因│販賣毒品海洛因│├───────┼─────────────┼─────────────┤│宣告刑│有期徒刑三年六月│有期徒刑九年│├───────┼─────────────┼─────────────┤│所犯法條│修正前肅清煙毒條例第9條第1│修正前肅清煙毒條例第5條第1│││項│項│├───────┼─────────────┼─────────────┤│犯罪日期│83年8月間某日起至83年12月│83年8月間起至83年12月間止│││間某日止││├───┬───┼─────────────┼─────────────┤│偵│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查│年│83│83││案├───┼─────────────┼─────────────┤│年│字│偵│偵││號├───┼─────────────┼─────────────┤│度│號│27039│27039│├───┼───┼─────────────┼─────────────┤││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高等地方法院││├─┬─┼─────────────┼─────────────┤│最││年│84│84│││案├─┼─────────────┼─────────────┤│後││字│訴│上訴│││號├─┼─────────────┼─────────────┤│事││號│383│6387││├─┼─┼─────────────┼─────────────┤│實│判│年│84│85│││決├─┼─────────────┼─────────────┤│審│日│月│6│1│││期├─┼─────────────┼─────────────┤│││日│28│4│├───┼─┴─┼─────────────┼─────────────┤││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彎高等法院││├─┬─┼─────────────┼─────────────┤│││年│84│84││確│案├─┼─────────────┼─────────────┤│││字│訴│上訴││定│號├─┼─────────────┼─────────────┤│││號│383│6387││日├─┼─┼─────────────┼─────────────┤││確│年│84│85││期│定├─┼─────────────┼─────────────┤││日│月│12│1│││期├─┼─────────────┼─────────────┤│││日│4│4│├───┴─┴─┼─────────────┼─────────────┤│合於中華民國九│第2條第1項第3款│第3條第1項第7款││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褫奪公│一年九月│不予減刑││權期間或罰金額│││├───────┼─────────────┼─────────────┤│附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85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85年│││度執字第895號│度執字第8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