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1年度上訴字第40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1年上訴字第4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10月02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上訴字第四○八號
上訴人即自訴人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戊○○代理人甲○○上訴人即被告丙○○輔佐人乙○○選任辯護人 張慶達 右上訴人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玆因尚有應行調查之,爰命再開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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