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2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2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0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22號聲請人元統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江新財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06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0年12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裕仁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
書記官司立文┌───────────────────────────────────────────────────┐│股票附表:101年度除字第2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1│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1NX-0000000-0││1│101││├──┼───────────────┼──────────────┼────┼───┼────┼───┤│002│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78NX-0000000-0││1│302││├──┼───────────────┼──────────────┼────┼───┼────┼───┤│003│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0000-0││1│6││├──┼───────────────┼──────────────┼────┼───┼────┼───┤│004│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0000-0││1│151││├──┼───────────────┼──────────────┼────┼───┼────┼───┤│005│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2NX-0000000-0││1│184││├──┼───────────────┼──────────────┼────┼───┼────┼───┤│006│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3NX-0000000-0││1│223││├──┼───────────────┼──────────────┼────┼───┼────┼───┤│007│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4NX-0000000-0││1│241││├──┼───────────────┼──────────────┼────┼───┼────┼───┤│008│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85NX-0000000-0││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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