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返還合夥出資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99號原告 李欣樺 訴訟代理人 劉妍孝 律師
李吟秋 律師 王俊凱 律師被告 李佩蓉 訴訟代理人 蕭意霖 律師
黃泰翔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合夥出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許家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1日
書記官劉國偉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2年訴字第9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7月10日
裁判案由:返還合夥出資等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訴字第99號原告 李欣樺 訴訟代理人 劉妍孝 律師
李吟秋 律師 王俊凱 律師被告 李佩蓉 訴訟代理人 蕭意霖 律師
黃泰翔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合夥出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許家菱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7月11日
書記官劉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