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度訴字第463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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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6年訴字第463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1月13日

裁判案由:土地增值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6年度訴字第00463號原告甲○○被告臺南市稅捐稽徵處代表人乙○○處長訴訟代理人丙○○
戊○○丁○○上列當事人間因土地增值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6年11月13日
第三庭法官詹日賢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1月13日
書記官林幸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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