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聲減字第101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2月31日
裁判案由:聲請減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聲減字第1011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原名陳炳煌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編號三、四所示等罪,減刑如附表編號三、四所載,與附表編號一、二所示不應減刑之犯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參年柒月。
理由
一、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等罪,分別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茲檢察官以附表編號3、4之犯罪,其犯罪時間,均在中華民國96年4月24四日以前,所犯均合於減刑案件,聲請予以減刑,並聲請就附表編號3、4減得之刑,與附表編號1、2所示不應減刑之罪,定其應執行之刑,經本院審核,其聲請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二、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
8條第1項、第3項、第11條、第12條,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第10款,第41條第
1項前段、第42條第2項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2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12月31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張明儀附表:
┌───────┬──────────┬──────────┬──────────┬──────────┐│編號│1│2│3│4│├───────┼──────────┼──────────┼──────────┼──────────┤│罪名│殺人未遂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妨害自由罪│妨害自由罪│├───────┼──────────┼──────────┼──────────┼──────────┤│宣告刑│有期徒刑9年│有期徒刑4年6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4月│││││││├───────┼──────────┼──────────┼──────────┼──────────┤│所犯法條│刑法第271條第2項│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第302條第1項│刑法第302條第1項││││第8條第4項│││├───────┼──────────┼──────────┼──────────┼──────────┤│犯罪日期│94年3月3日│94年3月3日│94年3月3日│94年3月3日│├───────┼──────────┼──────────┼──────────┼──────────┤│偵查(自訴)機│桃園地檢94年度偵字│桃園地檢94年度偵字│桃園地檢94年度偵字│桃園地檢94年度偵字││關年度及案號│第5487號│第5487號│第5487號│第5487號│├──┬────┼──────────┼──────────┼──────────┼──────────┤│最│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後├────┼──────────┼──────────┼──────────┼──────────┤│事│案號│95年度上訴字第4714號│95年度上訴字第4714號│95年度訴字第960號│95年度訴字第960號││實│││││││審├────┼──────────┼──────────┼──────────┼──────────┤││判決日期│96年3月7日│96年3月7日│95年10月18日│95年10月18日│├──┼────┼──────────┼──────────┼──────────┼──────────┤│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定├────┼──────────┼──────────┼──────────┼──────────┤│判│案號│96年度台上字第│96年度台上字第│95年度訴字第960號│95年度訴字第960號││決││2748號│2748號││││├────┼──────────┼──────────┼──────────┼──────────┤││確定日期│96年5月17日│96年5月17日│96年7月10日│96年7月10日│├──┴────┼──────────┼──────────┼──────────┼──────────┤│合於中華民國九│不可減刑│不可減刑│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減刑刑期│││有期徒刑2月又15日│有期徒刑2月│││││││││││││└───────┴──────────┴──────────┴──────────┴──────────┘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邱仲騏中華民國9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