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聲字第279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聲字第27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6月2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聲字第2790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明華上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05年度執聲字第178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張明華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貳月。
理由
一、本件受刑人張明華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分別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並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
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附卷可稽;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
刑事第十五庭法官顏銀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巫惠穎中華民國105年6月24日附表:
┌─┬─────┬────┬──────┬────────┬──────┐│編│罪名│宣告刑│犯罪日期│最後事實審判決│判決確定日期││號│││(民國)│案號││├─┼─────┼────┼──────┼────────┼──────┤│1│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3年10月6│本院104年度訴緝│104年9月7│││制條例│7月│日│字第161號判決│日│├─┼─────┼────┼──────┼────────┼──────┤│2│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3年10月6│本院104年度訴緝│104年9月7│││制條例│1年│日│字第161號判決│日│├─┼─────┼────┼──────┼────────┼──────┤│3│過失傷害│有期徒刑│103年6月24│彰院104年度交訴│104年9月22││││2月│日│緝字第2號判決│日│├─┼─────┼────┼──────┼────────┼──────┤│4│公共危險│有期徒刑│103年6月24│彰院104年度交訴│104年9月22││││1年2月│日│緝字第2號判決│日│├─┼─────┼────┼──────┼────────┼──────┤│5│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6月25│本院105年度審訴│105年3月10│││制條例│11月│日起至同年7│字第152號判決│日│││││月1日止│││├─┼─────┼────┼──────┼────────┼──────┤│6│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7月1│本院105年度審訴│105年3月10│││制條例│11月│日│字第152號判決│日│├─┼─────┼────┼──────┼────────┼──────┤│7│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6月6│本院104年度訴字│105年4月25│││制條例│7年9月│日│第985號判決│日│├─┼─────┼────┼──────┼────────┼──────┤│8│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6月7│本院104年度訴字│105年4月25│││制條例│7年11月│日│第985號判決│日│├─┼─────┼────┼──────┼────────┼──────┤│9│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5月19│本院104年度訴字│105年4月25│││制條例│7年6月│日(2次)、│第985號判決│日││││,共12次│17日、18日、│││││││20日、6月8│││││││日、18日、19│││││││日、20日、21│││││││日、22日、24│││││││日│││├─┼─────┼────┼──────┼────────┼──────┤│10│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5月16│本院104年度訴字│105年4月25│││制條例│7年7月│日、17日│第985號判決│日││││,共2次││││├─┼─────┼────┼──────┼────────┼──────┤│11│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5月15│本院104年度訴字│105年4月25│││制條例│7年8月│日、31日│第985號判決│日││││,共2次││││├─┼─────┼────┼──────┼────────┼──────┤│12│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5月19│本院104年度訴字│105年4月25│││制條例│3年8月│日、6月11日│第985號判決│日││││,共3次│、13日│││├─┼─────┼────┼──────┼────────┼──────┤│13│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5月16│本院104年度訴字│105年4月25│││制條例│3年7月│日、6月4日│第985號判決│日││││,共4次│、8日、24日│││├─┼─────┼────┼──────┼────────┼──────┤│14│毒品危害防│有期徒刑│104年5月18│本院104年度訴字│105年4月25│││制條例│3年6月│日、6月6日│第985號判決│日││││,共3次│、29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