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5508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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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聲字第55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2月04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5508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魏正明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商標法案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101年度執聲沒字第102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16
806號被告魏正明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該署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1為緩起訴處分確定,緩起訴期間1年,並已於民國101年11月10日期滿。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品656件,爰依法聲請單獨宣告沒收(聲請書贅載「銷燬」)等語。
二、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按商標法業於100年6月29日修正公佈,10
1年7月1日施行,修正前之商標法第83條規定:犯商標法第81條、第82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修正後則移列至第98條,並規定為:「侵害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而揆諸商標法第98條之立法理由略以:「㈠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83條移列。㈡為釐清本條規範之意旨,並杜爭議,爰酌作文字修正。㈢衡酌犯本章之罪所製造、販賣、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雖非違禁物,然若任令該等物品在外流通,將形成繼續侵害商標權人、證明標章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權益並助長他人遂行侵害行為之情形,即應沒收,以防止其再次流入市面,並降低侵害行為再度發生之風險」等情,可知新舊法規範尚無不同,僅條次由原第83條,調整至第98條,且酌將文字修正,應無法律變更之情事,自逕為適用裁判時法即可。是以商標法第98條所規定之物即屬專科沒收之物,當可依法單獨宣告沒收。
三、經查,被告前因違反商標法案件,業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100年11月11日以100年度偵字第16806號為緩起訴處分,並於100年11月11日確定,而緩起訴期間至10
1年11月10日屆滿未經撤銷等情,有前揭緩起訴處分書、執行緩起訴處分命令通知書在卷可稽。又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為被告所有供意圖販賣而陳列之物,業據被告於警詢、偵訊時坦承在卷(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16806號卷第7至10、129至130頁),並有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侵害著作權真仿品比對報告、國際影視有限公司鑑定報告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版權保護聯合會作登字第19-2008-F-1173號、第19-2008-F-1174號、第19-2008-F-1177號、證書、國家版權局登記號第2009-F-017632號、第2009-F-016642號、第2009-F-017637號著作權登記證書、郵政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板橋郵局
100年1月19日板營字第1001800124號函暨所附帳戶基本資料、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各1份、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3份、YAHOO奇摩拍賣網頁12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資料檢索服務16份在卷可佐。從而,揆諸前揭規定,扣案如附表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自均應沒收;則聲請人聲請本院沒收上開物品,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12月4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法官黃湘瑩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敘明抗告理由,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黃莉涵中華民國101年12月5日附表:
┌──┬────────────────┬──────┐│編號│仿冒商品名稱│數量│├──┼────────────────┼──────┤│1│仿冒「HELLOKITTY」飯糰盒│1件│├──┼────────────────┼──────┤│2│仿冒「HELLOKITTY」體重計│5件│├──┼────────────────┼──────┤│3│仿冒「HELLOKITTY」風扇│19件│├──┼────────────────┼──────┤│4│仿冒「HELLOKITTY」手提袋│13件│├──┼────────────────┼──────┤│5│仿冒「HELLOKITTY」防蚊貼(大)│50件│├──┼────────────────┼──────┤│6│仿冒「HELLOKITTY」防蚊貼(小)│56件│├──┼────────────────┼──────┤│7│仿冒「HELLOKITTY」面紙盒套│7件│├──┼────────────────┼──────┤│8│仿冒「HELLOKITTY」眼罩│3件│├──┼────────────────┼──────┤│9│仿冒「HELLOKITTY」玩具組│2件│├──┼────────────────┼──────┤│10│仿冒「HELLOKITTY」驅蚊器1│68件│├──┼────────────────┼──────┤│11│仿冒「HELLOKITTY」驅蚊器2│11件│├──┼────────────────┼──────┤│12│仿冒「HELLOKITTY」暖手滑鼠墊│16件│├──┼────────────────┼──────┤│13│仿冒「大眼蛙」暖手滑鼠墊│2件│├──┼────────────────┼──────┤│14│仿冒「喜羊羊」煎蛋鍋│43件│├──┼────────────────┼──────┤│15│仿冒「喜羊羊」暖手滑鼠墊│2件│├──┼────────────────┼──────┤│16│仿冒「喜羊羊」鞋墊│25雙│├──┼────────────────┼──────┤│17│仿冒「喜羊羊」防蚊貼│77件│├──┼────────────────┼──────┤│18│仿冒「喜羊羊」筷子│100雙│├──┼────────────────┼──────┤│19│仿冒素數「SCRATCH」挖耳棒│52件│├──┼────────────────┼──────┤│20│仿冒素數「SCRATCH」去角質棒│8件│├──┼────────────────┼──────┤│21│仿冒「特雷因小豬」束腰│26件│├──┼────────────────┼──────┤│22│仿冒「特雷因小豬」束手臂│5件│├──┼────────────────┼──────┤│23│仿冒「特雷因小豬」束腰大腿│26件│├──┼────────────────┼──────┤│24│仿冒「哆啦A夢」面紙盒套│7件│├──┼────────────────┼──────┤│25│仿冒「哆啦A夢」風扇│10件│├──┼────────────────┼──────┤│26│仿冒「哆啦A夢」釘書機│5件│├──┼────────────────┼──────┤│27│仿冒「哆啦A夢」驅蚊貼│11件│├──┼────────────────┼──────┤│28│仿冒「哆啦A夢」眼罩│6件│├──┼────────────────┼──────┤││共計│6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