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度訴字第1251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0年訴字第125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7月25日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二五一號
原告乙○○被告甲○○右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由受命法官王慧娟行準備程序。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審判長法官~B法官~B法官王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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