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2年訴字第1257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7月08日
裁判案由:有關教育事務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一二五七號
原告甲○○被告國立高雄大學代表人乙○○校長右當事人間因有關教育事務事件,原告不服教育部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九日台訴字第0000000000A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茲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三時十分,於本院第四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八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江幸垠法官邱政強法官戴見草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八日
法院書記官嚴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