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4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24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12月23日

裁判案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246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丙○○被告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8年12月2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張玉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12月23日
書記官張晶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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