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訴字第3037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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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上訴字第303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10月07日
裁判案由: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上訴字第3037號上訴人即被告 周耀祖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基隆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0年5月18日第一審判決(110年度金訴字第16號),提起上訴。經核其上訴狀未敘述上訴理由,亦未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爰依刑事訴訟法第367條但書規定,限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補正,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官黃斯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朱子勻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