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4年繼字第25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25日
裁判案由:限定繼承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4年度繼字第253號聲請人丙○○
甲○○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乙○○男、統一編號:Z000000000000之9號)於94年9月29限定繼承,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陸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利,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家事法庭
法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繕本)。
中華民國94
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