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家聲字第3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閱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家聲字第329號
聲請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代理人乙○○複代理人甲○○被繼承人丙○○
之上列當事人間聲請閱卷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予聲請人閱覽、抄錄或攝影本院88年度繼字第150號卷內文書。
中華民國97年6月30日
家事法庭法官彭南元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6月30日
書記官尹遜言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7年家聲字第3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閱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家聲字第329號
聲請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代理人乙○○複代理人甲○○被繼承人丙○○
之上列當事人間聲請閱卷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予聲請人閱覽、抄錄或攝影本院88年度繼字第150號卷內文書。
中華民國97年6月30日
家事法庭法官彭南元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7年6月30日
書記官尹遜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