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0年度上訴字第3207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10年上訴字第320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4月28日

裁判案由:詐欺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上訴字第3207號上訴人即被告 丁泰元 選任辯護人 蔡炳楠 律師(法律扶助)上列上訴人即被告因詐欺等案件,不服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71號,中華民國110年5月31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9578號、108年度偵字第28803號、109年度偵字第3637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原判決關於丁泰元部分撤銷。
丁泰元無罪,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貳年,監護處分以保護管束代之。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上訴人即被告丁泰元(下稱被告)、 周家舜 (業經原審判決確定)與真實姓名年籍均不詳、綽號「天子傳奇」、「 阿川 」、「阿諺」等成年詐騙集團上游成員,自民國107年6月間起,共同組成電信詐欺之詐騙集團, 高鈺硯 (業經原審判決確定)則於107年8月初加入該詐騙集團。分工模式係由「天子傳奇」、「阿川」、「阿諺」擔任該集團之車手頭,負責分配人頭帳戶提款卡及收取車手提領之詐騙款項,並由丁泰元負責招攬、面試取款車手(每件面試報酬新臺幣〈下同〉2,000元至3,000元不等,使用名下台新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收取報酬),周家舜則負責擔任第一層車手取款人員(每日抽取提領總額之0.01%作為報酬),亦即自車手處取得詐騙款項後,再交予第二層車手取款人員高鈺硯(每日收取2,000元至3,000元不等之報酬)或不詳成員,高鈺硯或前開不詳成員收款後,再交予「天子傳奇」、「阿川」、「阿諺」。渠等即以上開分工模式,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罪及共同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罪之犯意聯絡,以如附表所示之詐騙手法,詐欺如附表一所示之告訴人、被害人,使其等均陷於錯誤,而匯款至如附表一所示之人頭帳戶內,再由如附表二所示由丁泰元招攬、面試之提款車手至自動櫃員機提款後,將款項依次交予周家舜後,再轉交予高鈺硯或不詳成員,復轉交予「天子傳奇」、「阿川」、「阿彥」之詐騙集團上游成員,而以此方式共同實施詐欺取財之犯行(各次犯罪行為之被害人、詐騙手法、詐騙金額、所使用之人頭帳戶、提領款項之時間、地點等均詳如附表一所示)。核被告就如附表一編號1至115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第3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嫌等語。
二、按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又被告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法第19條第1項、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後段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㈠被告就附表二所示之時地面試周家舜、 孫孚仁林家駿 、許
瑞恆、 陳柔澐郭玲琪邱振煌 ,並收取渠等之履歷後,渠等即擔任車手,而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經詐欺集團施以詐術,匯款進入指定帳戶後,由車手提領款項等事實,固均坦承不諱,惟仍堅詞否認有何加重詐欺取財犯行,辯稱:我是因為應徵工作被詐騙集團利用,我不知道應徵的公司是從事詐騙工作等語。並舉被告於104年9月16日起於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下簡稱臺大醫院)精神科治療,經診斷為思覺失調症之疾病造成認知和判斷能力下降等情,提出該院109年6月4日診斷證明書(見訴字卷第141頁)為佐。
㈡「阿川」指示被告至指定地點進行面試,並收取履歷(面試
對象、時間、地點均如附表二)等情,業經附表二所示之車手警詢、偵查與審理時證述詳細(詳如附表二之供述證據),復被告亦供稱:我的報酬計算方式是新北市應徵1件2,000元、跨縣市1件是3,000元等語(見A2卷第11頁、第304頁;訴字卷第122頁);又詐騙集團成員向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施用詐術,致其等均陷於錯誤,而依指示進行匯款(方法、匯款時間、金額、帳戶均如附表一),詐騙集團成員遂指示附表一提領者欄所示之人持帳戶金融卡進行提領(提領者、時間、地點均如附表一),其中附表一編號15、20部分則因帳戶已列為警示帳戶而無從提領等情,亦經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於警詢時證述詳細(詳如附表三之供述證據),可與附表一提領者欄所示之人於警詢、偵查與審理時陳述交互參照,並有各被害人報案資料、銀行帳戶交易明細、車手提領畫面在卷可佐(出處詳如附表三之非供述證據、附表二之監視器翻拍畫面)。另「阿川」更指示周家舜收取除附表一編號
15、20外之款項,周家舜再將附表一編號100至115部分款項交予依「天子傳奇」指示前來收款之高鈺硯(其餘部分則交付詐騙集團不詳成員),高鈺硯最終將經手款項放置於指定地點,任由詐騙集團不詳成員取走,則經過周家舜、高鈺硯於警詢、偵查陳述詳細(見A2卷第23-29、286、297-299、307-308、357-359、578-579頁;A4卷第300-301、343-34
4、347-349頁;B5卷第146-147頁;C2卷第43頁),並有微信對話紀錄在卷可參(見A2卷第459頁至第553頁)。前開事實首堪認定。
㈢被告自承:「阿川」請我至指定地點面試,我只要做兩件事
情,第一件事情是核對身分,就是確認面試對象所拿出來的身分證件是不是本人,另外還要確認是否住在該處,回報以後,有時候公司人員會叫我拍面試對象身分證正反面、履歷表回傳等語(見A2卷第304頁),核與附表二所示之面試者陳述情節相合,由此可知,被告並未對如附表一所示之告訴人、被害人施以詐術、提領贓款,僅係受詐欺集團成員之指示,分別至附表二所示面試對象處,核對其等之身分證、電話、住址及實際居住情形,要屬明確。是本件之關鍵即在於被告是否可能因為自身之精神疾病,以致辨識附表二所示時地為面試行為違法之能力有所欠缺,而無法辨識行為之違法性。查:
1.經原審檢送本案及另案(即被告涉及面試同一詐欺集團車手後之同一罪名案件,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96號)卷宗、前開臺大醫院、長庚醫療財團法人 台北 長庚紀念醫院(下簡稱臺北長庚醫院)就診病歷等,對被告心智、精神狀況囑託臺北長庚醫院進行鑑定,經該院醫師根據過往病史、卷宗、筆錄為診斷性會診及心理衡鑑,被告於鑑定時態度合作、行為言語合宜,常識、短期記憶、長期記憶、辨識人與物、抽象思考、計畫與組織均正常,覺知正常,思考擔憂、有被害妄想等情,而教育部分:「個案(指被告)從小學習成就和學習動機低落,成績在全班後段,於就讀海山高工高一時輟學蹺家。」;WAIS-I
V測驗結果為:「全量表智商(FIQ=81,PR=10)屬『正常中下』水平,亦即位於100位同齡者中,表現優於10%人。指數分數表現大致均勻,語文理解、知覺推理與處理速度指數分數表現屬『中下』程度,工作記憶指數落於『很低』範圍;免於分心、聽覺訊息保存、處理與計算效能稍顯費力,分析分測驗表現,一般事實性知識為其優勢,落於同齡者『中等』區間。」,於101年至102年間,被告有被害害妄想、被跟蹤妄想、被監視妄想等,覺得被警察陷害,導致被告頻繁至監察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去申訴警察,更於103年間因酒駕與警察發生衝突,方於104年9月16日起至臺大醫院精神部規律就醫,定期接受思覺失調症長效針劑治療,病情部分改善,精神徵狀為:妄想、物質濫用、衝動控制障礙等,依照性格評估分析與晤談內容顯示,被告呈現自我概念偏低、憂鬱、退縮,或暗示有可能處於壓力下的拘謹狀態,傾向以簡化方式回應較模糊、無明確規則性之環境要求,認知複雜度偏低,表現退化與不成熟之特徵,衝動性偏高,因就繪畫出現連接錯誤及扭曲情形,需留意知覺組織結構維持之困難,被告智能評估雖於正常範圍,但 魏氏 成人智力量表全量表智商落於「正常中下」水平,具備一般性注意力作業操作與訊息辨別能力,但環境複雜度提升時,完成時間顯著耗時,執行力功能落在正常範圍,評估期間並無明顯怪異行為與活性思考形式障礙行為表現,一般結構性與規則性明確的題目中,個案可依循要求回答,但當測驗複雜度與模糊性提升時,個案傾向以簡化方式做為回應,鑑定結果則為:「受鑑定人是否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有無:有。診斷:思覺失調症。補充說明:受鑑定人行為時因思覺失調症,致其因應複雜事務時的判斷力不足,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依目前醫療知識及技術範圍,思覺失調症患者的正性症狀(妄想、幻覺),在規律藥物治療下,可獲部分控制;而關於思覺失調症的認知狀態(判斷力、執行等功能),目前無藥物可明確改善認知症狀。目前醫療技術無法治癒思覺失調症,僅能穩定病情。」,有該院110年3月15日長庚院北字第1091250170號函暨附件精神部精神鑑定報告附卷可考(見訴字卷第271-281頁)。經核該精神狀況鑑定報告,係由具精神醫學專業之鑑定機構而為,且係參酌被告個人生活史及病史、精神狀態檢查與心理衡鑑等項目,本於專業知識與臨床經驗,綜合判斷被告行為時之精神狀況,在鑑定機構之資格、理論基礎、鑑定方法及論理過程,均無明顯未盡確實或欠缺完備之情形下,與於審理時所見被告之言語、行為、思考等情況,亦有若相符之處,是上開鑑定報告認被告於本案行為時存有精神障礙之生理原因,當具有相當可信性。
2.又被告於本件行為後之初次偵查中業已供稱:我說如果這是違法的,我就不做,他們說這很簡單,單純看一下人而已等語,更陳稱:我也是有疑惑,我當時有問,對方是說公司有在配合電動間上班,我聽了想說,應該是做賭博電玩,按照我的認知,賭博電玩有合法也有不合法,賭博跟益智是一線之隔等語(見A2卷第304頁至第305頁),另於羈押庭中陳稱:我想說只要公司不要叫我做違法的事即可,公司說我只要負責應徵人員,又沒有叫我去詐騙別人,我會不會想太多了等語(見A2卷第332頁),可以認為被告清楚認知社會上的行為存有合法、違法之分,亦能區分行為涉及賭博可能是合法或是不合法,具有違法性之認知,然於無任何資料摻雜之前提下,逕行將行為與違法性連結錯誤,直接就「電動間應該是賭博電玩」之事實連結「合法賭博電玩」、「益智」,產生「為『電動間』面試即屬合法等心理認知。核與鑑定人 李晉邦 證稱:按照臺大醫院的病歷,被告有規則接受長效鎮定治療,沒有明確中斷,病情維持不變,被告沒有明確的妄想、幻想、混亂言語的行為,獲得穩定控制,過往也不曾有過急性病房住院等語(見訴字卷第414-415頁),足以證明被告「思覺失調症」一直以來受到良好的控制,可排除行為表現存在妄想或是幻想的可能性。李晉邦又證稱:根據臺大醫院的病歷,被告的思覺失調症在妄想、幻覺部分獲得良好的控制,可是思覺失調症以目前的醫療技術並無法復原,被告至少在104年確診後,認知功能受到一定損害,難以改變,導致判斷錯誤,或是決策上面決策錯誤等語(見訴字卷第410-411頁)等情相合。是可認被告於行為時,並無妄想、幻想,故對於事實之判斷、辨識能力並未欠缺,得以辨識行為之事實,甚至具有一般事務性操作之能力,僅因將事實與行為違法性間之合致連結即違法性辨識判斷屬較為複雜之認識,此部分基於認知缺損,而無法進行正確之違法性連結判斷。
3.本院衡酌現今詐欺集團已採細密之分工模式,所屬集團成員侷限於完成上游指示之工作內容,鮮少與其他集團成員有溝通互動,故難以一窺詐騙集團運作模式之全貌。且為避免遭查緝,詐欺集團上游成員不再以明顯易懂之方式招募組織成員,僅以片段、單向之指揮方式指派成員任務,則對於未直接施行詐術、領取贓款等實行詐欺取財構成要件行為之成員而言,倘若不具備一般常人之理解、推理與判斷力,實難以查悉其係參與詐欺集團組織活動,而與詐欺集團之共同正犯間形成意思聯絡。然依上開精神鑑定報告之內容及結果所示,被告之學歷為高工一年級肄業,僅具有正常中下程度之智商,其智商表現優於10%之同齡者,換言之,其智商係低於同齡者中90%之人,且其語文理解、知覺推理與處理速度均屬中下程度,又因受思覺失調症之影響,致其因應複雜事務時判斷力不足。則依其智識程度顯未達一般常人之理解、推理與判斷能力之程度,自難認其已推知及理解其依上級人員指示,至求職者住處,核對求職者之身分證、電話、住址及實際居住情形,係參與詐欺集團此一犯罪組織,為詐欺集團網羅車手,以遂行詐欺取財、洗錢等犯行,堪認被告行為時,確已受其精神疾病之影響,以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是依前開法律規定,其行為自屬不罰,而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四、撤銷改判之理由:原審以被告上開詐欺等犯行事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思覺失調症確切病因雖不明,但可確定的是此為腦部疾病,主要表現有正性症狀、負性症狀、情感症狀、認知症狀、衝動控制障礙等,而被告因病所展現之缺損為「認知症狀」,又因認知功能障礙是指一群症狀的總和,不僅只有記憶力的減退,還包括有語言能力、空間感、計算力、判斷力、抽象思考能力、注意力等各方面的功能退化,同時可能出現干擾行為、個性改變、妄想或幻覺等症狀而干擾日常生活,障礙症狀可能僅有單一亦有同時出現多種類之可能,其影響之嚴重程度更非僅有單一或多種之比較,情況甚為複雜,自難以無識別能力、控制能力之欠缺,即認定不受疾病之影響,有完全之違法性辨識能力。被告於本案犯罪行為時,因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受該精神病症影響其日常生活之行為判斷,而喪失辨識其行為違法之能力。原判決未能審酌上情,誤解認知功能缺損非必然同時產生識別能力、控制能力缺損之情形,率以被告雖並無幻覺幻聽妄想、面試行為時展現一般生活操作能力,即認定被告行為時仍具有為自己控制、識別之能力,而為被告有罪認定,尚有未合。被告以其罹患精神疾病而無違法性辨識之責任能力提起上訴,為有理由,應由本院撤銷改判,另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五、保安處分之諭知㈠按依刑法第19條第1項其行為不罰,認為有諭知保安處分之必
要者,並應諭知其處分及期間,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2項亦有明文規定。
㈡又被告行為後,刑法第87條規定於111年2月18日修正公布施行,同年月20日生效:
1.刑法第2條第2項規定「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則依其反面解釋,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並不當然適用裁判時之法律,而應回歸適用第2條第1項之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而為新舊法比較。
2.修正前之刑法第87條第1項、第3項規定「因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前二項之期間為五年以下。但執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修正後同條第1項、第3項、第4項之規定則為「因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原因而不罰者,其情狀足認有再犯或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時,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前二項之期間為五年以下;其執行期間屆滿前,檢察官認為有延長之必要者,得聲請法院許可延長之,第一次延長期間為三年以下,第二次以後每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但執行中認無繼續執行之必要者,法院得免其處分之執行。」、「前項執行或延長期間內,應每年評估有無繼續執行之必要。」。形式上觀之,修正前後之刑法第87條第3項規定,監護處分期間均為5年以下,但修正後之該規定,則可由檢察官再度聲請延長監護期間。另參照現行保安處分執行法第46條規定,監護處分之態樣本可由檢察官按個案情形指定適當處所為之,修正後之刑法第87條第1項將「適當方式」予以明定,對於執行監護處分之方式與現行規定並無不同,故若監護處分期間得延長,顯然並未較修正前規定更有利於被告,並非有利於行為人,則自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87條之規定,以判斷是否有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之必要,並定其監護處分之實施期間。
㈢刑法採刑罰與保安處分雙軌制度,在刑罰之外,特設保安處
分專章,對於具有犯罪危險性者施以矯正、教育、治療等適當處分,以防止其再犯,危害社會安全。所定之監護處分,性質上有監禁與保護之雙重意義,一方面使受處分人與社會隔離,以免危害社會;他方面給予適當治療,使其回歸社會生活。是行為人如因不能辨識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而不罰者,法院衡酌行為人之危險性,認為有再犯之虞,為達到防衛社會之目的,有對其採取隔離、保護與治療措施之必要時,即得宣告監護處分。本件被告雖長期罹患思覺失調症,惟有規則、持續接受長效鎮定治療,病情則可獲得維持、控制其明確的妄想、幻想、混亂言語的行為,即不會有急性病房住院之需,雖被告仍有認知症狀(即判斷力、執行功能等)缺損,然此目前無藥物可明確改善,醫療技術無法治癒等情,業如前述,是依被告目前情況觀之,為穩定其病情、避免再犯、使不危害社會之目的,本院認若有適當之人管束被告,促其定期至醫院精神科診斷治療,亦可達成治療被告使不危害社會之目的,相較監護處分,將被告拘禁在機構處所接受處遇並與社會隔絕而言,此等處遇措施對被告之侵害顯然較輕。而刑法所規定之保護管束處分,既係將受處分人交付特定之人,或有關之機關、團體,加以監督、保護、管束、輔導其行為及日常生活,使其改過遷善,以適應社會生活為目的之一種保安處分。本院綜合上情,認以侵害較小之保護管束代替監護處分,亦可達到相同避免再犯之目的,按上說明,爰依刑法第92條第1項之規定,諭知以保護管束代替原來施以監護之保安處分。惟若保護管束不能收效、被告仍未規律接受治療或又有再犯情事,檢察官得隨時聲請法院撤銷之,仍執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之原處分,特予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301條第1項、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文瀚提起公訴,檢察官柯怡如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
刑事第十一庭審判長法官張江澤
法官章曉文法官郭惠玲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湯郁琪中華民國111年4月29日附表一編號被害人詐騙方法匯款時間匯款金額(新台幣)帳戶提領者【車手】提領時間、地點1 林政賢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3日9時47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好友 陳天書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3日10時33分許200,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 陳柏翰 )林家駿107年7月3日10時46分許至107年7月4日0時22分許;○○市○○區○○○路00號、○○區○○路000號、○○區○○○○00號、○○區○○路0段00號、○○區○○○路00號、臺北市○○區○○○○0段000號等處2 傅詩涵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3日10時30分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3日10時42分許4,200 高雄 銀行000000000000(戶名: 洪薏雯 )林家駿107年7月3日11時41分許至14時3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區○○○路0段000號之1、○○區○○路0段00之0號、○○區○○路0段00之0號0樓、○○市○○區○○○路0號等處3 杜瑞雲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3日10時50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3日10時50分許20,000高雄銀行000000000000(戶名:洪薏雯)林家駿4 張郡庭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3日3時前某時許,在蝦皮購物網站張貼欲出售王品餐券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3日12時35分許2,000高雄銀行000000000000(戶名:洪薏雯)林家駿5 陳亭妤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6月9日11時37分前許,在PCHOME網站、旋轉拍賣網站張貼欲出售SONY手機、除濕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3日12時47分許3,400高雄銀行000000000000(戶名:洪薏雯)林家駿107年7月5日10時40分許7,000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 張仁德 )107年7月5日9時51分許至11時55分許;○○市○○區○○街000號、○○市○○區○○○路00號、○○區○○街000號、○○市○○區○○街0段00號、○○區○○街0段00號、○○區○○路0段00巷00號、○○區○○路000巷00弄0號等處6 顏麗琪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3日13時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3日13時6分許3,300高雄銀行000000000000(戶名:洪薏雯)林家駿107年7月3日11時41分許至14時3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區○○段000號之0、○○區○○路0段0之0號、○○區○○路0段00之0號0樓、○○市○○區○○○路0號等處7 許凱勛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3日13時13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3日13時13分許20,000高雄銀行000000000000(戶名:洪薏雯)林家駿8 林欣儀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9時19分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行動冰箱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9時19分許2,156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張仁德)林家駿107年7月5日9時51分許至11時55分許;○○市○○區○○街000號、○○市○○區○○○路00號、○○區○○街00號、○○市○○區○○街0段00號、○○區○○街0段00號、○○區○○路0段00巷00號、○○區○○路00巷00弄0號等處9 楊程翔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10時6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65吋液晶電視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0時6分許15,000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張仁德)林家駿10 譚灣華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9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姪子 李振華 ,友人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5日10時19分許30,000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張仁德)林家駿11 李念庭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0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MAC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0時21分許15,000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張仁德)林家駿12 葉君儀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10時37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液晶電視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1時54分許12,000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張仁德)林家駿13 唐博瑜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10時30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GoProHERO6BLACK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0時43分許10,000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張仁德)林家駿107年7月5日9時51分許至11時55分許;○○市○○區○○街000號、○○市○○區○○○路00號、○○區○○街118號、○○市○○區○○街0段00號、○○區○○街0段00號、○○區○○路0段00巷00號、○○區○○路00巷00弄0號等處14 林承暐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0時26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MAC筆記型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1時許15,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 陳柏丞 )林家駿107年7月5日7時51分許至13時59分許;新北市○○區○○街00巷00號、臺北市○○區○○路000巷00號、中正區中華路2段311巷1號1樓、○○區寶興街78號、○○區環河南路2段207號、○○區昆明街186號等處15 劉瀚隆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11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MAC筆記型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4時12分許15,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陳柏丞)林家駿16 張慧珍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10時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馬拉灣門票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2時5分許2,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陳柏丞)林家駿17 陳美華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3日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2時20分許3,015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陳柏丞)林家駿18 姜宥辰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娘家益生菌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2時34分許4,5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陳柏丞)林家駿19 莊旻釗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13時15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運動攝影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3時29分許10,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陳柏丞)林家駿20 陳仲奕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5日13時30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MAC平板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5日14時18分許15,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陳柏丞)林家駿21 林煥千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0日9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警察隊長、檢察官,涉嫌竊車恐嚇集團詐欺案,須將名下帳戶設定網路銀行自動轉帳功能云云。107年7月11日8時56分許241,000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戶名: 凌邑豪 )林家駿107年7月11日9時5分許至107年7月12日9時5分許;新北市○○區○○路00○00號、○○區○○路207號、○○區 正義 北路235號、○○區任愛街81號等處22 甘能友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0日23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IPHONE手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1日9時27分許16,000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凌邑豪)林家駿107年7月11日9時29分許至13時3分許;新北市○○區○○○路00號、○○區中央北路68號、○○區中央南路8號、臺北市○○區○○○路0段00號、新北市○○區○○路000號、○○區○○路21號、○○區大同北路6號、○○區○○街32號、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大同區南京西路436號等處23 吳欣怡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0日20時前,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小人國門票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1日10時20分許1,420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凌邑豪)林家駿24 林美鳳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1日10時56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手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1日10時56分許14,000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凌邑豪)林家駿25 柯昇良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1日11時20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55吋電視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1日11時20分許15,000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凌邑豪)林家駿26 張淑倫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1日11時45分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1日11時58分許4,920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凌邑豪)林家駿27 蔡素華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0日14時前某時許,在雲端找便宜網站張貼欲出售奶昔、蛋白、冬瓜茶、蘆薈汁、草茶、活力錠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1日12時27分許10,000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凌邑豪)林家駿28 謝馥璟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1日10時13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MAC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1日12時36分許15,000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凌邑豪)林家駿29 魏僑峰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2日9時55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55吋電視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2日10時4分許15,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 潘文雯 )孫孚仁107年07月12日10時21分許至11時54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號、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新北市○○區○○路0段00號30 邱源明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2日11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冒用友人名義張貼欲出售筆電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2日11時37分許15,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潘文雯)孫孚仁31 陳芳瑜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6日9時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麗寶樂園入場券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2日11時47分許3,2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潘文雯)孫孚仁32 文凱華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0日22時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手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2日10時50分許5,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潘文雯)孫孚仁33 范森炎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2日12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友人 張道遠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12日15時3分許100,000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戶名: 邱奕 )林家駿107年7月12日15時15分許至15時41分許;新北市○○區○○○路000號、五股區中興路1段2號、五股區四維路90號、○○區頂崁街210巷2號1樓、○○區力行路2段2號34 王文生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1日11時7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友人,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12日12時10分許40,000聯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奕)林家駿107年7月12日13時22分許至107年7月13日11時6分許;新北市○○區○○○路000號、○○區正義北路388號、○○區○○○路193巷21弄43號、臺北市○○區○○街000號1樓、○○區○○街132巷81號、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36巷6之8號、○○區○○街82巷23號、○○區○○路278巷58弄2號、○○區○○路30巷103號等處35 蘇柏勳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2日14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MAC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3日9時25分許10,000聯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奕)林家駿36 陳怡雯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3日10時7分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吹風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3日10時7分許3,080聯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奕)林家駿37 葉懷恩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3日10時20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3日10時49分許15,000聯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奕)林家駿38 葉佳惠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3日10時59分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六福村門票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3日10時59分許3,900聯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奕)林家駿39 詹雅婷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6日10時10分前某時許,在123購物網站張貼欲出售手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0時13分許5,000華南銀行000000000000(戶名: 許祐倫 )孫孚仁107年7月16日10時37分許至10時39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0巷0弄00號1樓40 魏伊平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7日10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電視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0時28分許15,000華南銀行000000000000(戶名:許祐倫)孫孚仁41 鍾定雄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6日10時18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電視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0時40分許15,000華南銀行000000000000(戶名:許祐倫)孫孚仁107年7月16日10時48分許60號;新北市○○區○○路0段000巷0弄0號42 邱翊庭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4日11時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0時44分許2,330華南銀行000000000000(戶名:許祐倫)孫孚仁107年7月18日11時54分許、56分許2,5205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 邱鈺玲 )107年7月18日10時55分許至16時29分許;板橋區府中路21、22、23號等處43 林姝蓉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4日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昔、蘆筍汁及草本茶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0時58分許2,910第一銀行00000000000(戶名: 黃宸浩 )孫孚仁107年7月16日11時12分許至15時2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0巷0弄0號、新北市○○區○○路0段000○0號、新北市○○區○○路00號等地44 黃瑞嬋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6日10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筆電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1時10分許15,000第一銀行00000000000(戶名:黃宸浩)孫孚仁45 葉書璇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5日10時前某時許,在露天網站張貼欲出售桂格氧氣人參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1時53分許2,400第一銀行00000000000(戶名:黃宸浩)孫孚仁46 陳靖元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6日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MAC筆電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2時許15,000第一銀行00000000000(戶名:黃宸浩)孫孚仁47 顏妤菲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3日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2時30分許2,300第一銀行00000000000(戶名:黃宸浩)孫孚仁48 江明龍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6日13時6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65吋電視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6日14時48分許15,000第一銀行00000000000(戶名:黃宸浩)孫孚仁49 翁麗雲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6日11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外甥女,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16日11時49分許100,000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107年7月16日13時47分許至107年7月17日0時11分許臺北市○○區○○街00號○○區和平西路3段290之5號新北市○○區○○路00巷0號○○區○○路4段39號○○區忠孝東路258號○○區南昌街16號○○區忠孝東路282號等處50 譚妒非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7日11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配偶之朋友 舒小妹 ,急需款項使用云云。107年7月17日14時10分許30,000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107年7月17日14時44分至45分許;臺北市○○區○○街00號、○○區和平西路3段290之5號、新北市○○區○○路00巷0號、○○區○○路4段39號、○○區忠孝東路258號、○○區南昌街16號、○○區忠孝東路282號等處51 陳進興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6日某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外甥 沈金田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17日11時37分許、14時39分許180,00080,000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戶名: 林淑能 )林家駿107年7月17日12時17分許至107年7月18日0時30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區樟樹一路16號、○○區中興路60號、○○區大同路1段225號、○○區中興路156號、○○區中興路158號、○○區○○路120號、○○區○○路207號、○○區長興街57號等處52 陳翠霞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7日某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姪女,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18日12時30分許10,000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戶名:林淑能)林家駿107年7月18日13時35分許;新北市○○區○○路00○00號53 汪昱伶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7日19時前某時,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義大門票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0時55分許2,2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107年7月18日10時55分許至16時29分許;板橋區府中路21、22、23號等處54 簡婉惠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8日10時30分前某時,在RAKUMA網站張貼欲出售二手除濕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1時30分許1,0001,0001,1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55 王耀德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8日11時30分前某時,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1時30分許6,36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56 李芙蓉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7日17時16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朋友 黃書勤 ,急需款項使用云云。107年7月18日11時57分許10,0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57 王珮珮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7日22時30分許前某時,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冰箱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2時3分許2,948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58 黃軍皓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8日11時前某時許,在123購物網站張貼欲出售二手筆電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2時30分許5,5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59張以霏(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3日8時前某時,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3時8分許2,2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60 官敏男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7日前某時許,在RAKUMA網站張貼欲出售二手IPHONE手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3時9分許5,0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61 黃芷薇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8日13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APPLE電腦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3時16分許15,0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62 杜家旻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8日13時25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冒用友人名義張貼欲出售IPHONE手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3時40分許15,0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63 林怡吟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7日前某時許,在網路商店張貼欲出售保健食品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4時29分許2,5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64 葉蒔樺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3日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冰箱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5時20分許2,8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65 許凱帆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8日14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蘋果牌筆電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8日16時6分許15,0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邱鈺玲)孫孚仁66 張阿菊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9時30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哥哥之媳婦,急需款項使用云云。107年7月19日10時28分許186,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 鄭凱仁 )林家駿○○路107年7月19日10時43分許至11時14分許;新北市○○區○○街00號、○○區仁義街317號、○○區仁義街232號、○○區仁義街164號、○○區仁興街39巷37號、○○區仁興街28巷44號、○○區龍門路221號等處107年7月19日13時16分許180,000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戶名: 倪國揚 )107年7月19日14時21分許至107年7月20日0時31分許;新北市○○區○○○街0號、○○區○○街197號1樓、○○區○○街56號、○○區○○街29號、○○區○○街331號、○○區○○路168之1號、○○區○○路207號、○○區○○街108巷58號、○○區○○街331號67 游明嵐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8日20時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幫寶適尿布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9日10時6分許2,4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倪國揚)林家駿107年7月19日11時31分許至13時29分許新北市○○區○○街00號○○區○○○街1號○○區文化北路116號臺北市○○區○○○街0號○○區○○路210號○○區○○街6號○○區寶興街186號○○區○○街41號1樓等處68 蔡欣瑜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8日1時40分,使用通訊軟體LINE傳送欲出售中夾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9日10時43分許12,0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倪國揚)林家駿69 鄭美慧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10時27分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9日10時55分許2,3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倪國揚)林家駿70 吳佳茗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11時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Q貝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9日11時許2,0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倪國揚)林家駿71 陳千暘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10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IPHONEX手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9日11時14分許15,0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倪國揚)林家駿72葒鴱. 魯布禾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12時4分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9日12時4分許5,76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倪國揚)林家駿73 陳春色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12時18分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65吋液晶電視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9日12時18分許27,0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倪國揚)林家駿74 蔡宜靜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9時前某時許,在RAKUMA網站張貼欲出售IPHONE手機、掃地機器人、行李箱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9日12時30分許10,0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倪國揚)林家駿75 黃泓學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12時前某時許,在臉書社團張貼欲出售IPHONEX手機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19日12時39分許15,0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倪國揚)林家駿76 陳友梅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10時許,使用通訊軟體LINE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友人 曾碧玉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19日11時22分許180,000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 胡清祥許瑞恒 陳柔澐107年7月19日11時35分許至107年7月20日14時31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區○○○路3段50號1樓、○○區○○○路3段100號、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新莊區中正路891之43號等處77 黃敏川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7日16時21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客戶施治,渠友人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20日13時47分許100,000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戶名:胡清祥)許瑞恒陳柔澐107年7月20日15時15分許至19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區○○○路3段50號1樓、○○區○○○路3段100號、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新莊區中正路891之43號等處78 王正元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8日14時30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姪女 葉美妗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19日15時5分許150,000新光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胡清祥)許瑞恒陳柔澐107年7月19日16時17分許至107年7月20日0時48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新莊區中正路740之2號等處79 李志哲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10時44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友人,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19日13時14分許177,000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戶名:胡清祥)許瑞恒陳柔澐107年7月19日15時11分許至107年7月20日11時14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新莊區中正路740之2號等處80 楊宏文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19日10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友人 陳凱琳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20日11時29分許30,000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戶名:胡清祥)許瑞恒陳柔澐81林 芮瑩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0日11時50分許,撥打電話佯稱:繳納代辦手續費後,可協助貸得款項云云。107年7月20日15時27分許25,000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戶名:胡清祥)許瑞恒陳柔澐82蕭 楊淑敏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3日11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姪女 琪琪 ,急需款項使用云云。107年7月23日15時許160,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 洪蕙如 )孫孚仁107年7月23日15時39分許至15時42分許;新北市○○區○○○路00號83莊喬茵(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3日12時36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公司主管陳志盛,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23日13時15分許30,000第一銀行00000000000(戶名: 陳曉芬 )孫孚仁107年7月23日13時27分許至13時29分許;新北市○○區○○○路00號84 張順武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3日12時30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老師,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23日13時46分許20,000第一銀行00000000000(戶名:陳曉芬)孫孚仁107年7月23日13時57分許至13時59分許;新北市○○區○○○路000號85 翁郁玲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3日15時55分許,撥打電話佯稱:之前網路購物遭詐欺之款項,可以協助退款云云。107年7月23日16時27分許43,123遠東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陳曉芬)孫孚仁107年7月23日16時35分許至36分許;新北○○區福德北路46號、○○區○○路1段89號等處86 林金櫻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4日11時26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姪子,急需款項使用云云。107年7月24日12時4分許120,000元大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邱雅玲)孫孚仁107年7月24日12時40分許至12時42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號87 林詠婷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5日12時12分許,撥打電話佯稱:之前網路購買奶粉之匯款帳戶經查為人頭帳戶,現要退還款項云云。107年7月25日12時48分許、58分許49,98649,986 國泰 世華銀行000000000000孫孚仁107年7月25日12時53分許至13時7分許;新北市○○區○○路000號107年7月26日10時25分許、30分許、52分許47,12336,58816,456國泰世華銀行000000000000107年7月26日10時54分許至10時59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88張 金太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5日11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友人 周金條 ,急需款項使用云云。107年7月25日13時8分許180,000臺灣銀行000000000000(戶名: 陳庭瑜 )孫孚仁107年7月25日13時26分許至13時28分許;新北市○○區○○路00號89 楊玉琴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5日10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姪女, 渠好友 資金周轉不靈急需借款云云。107年7月25日11時7分許180,000合作金庫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陳庭瑜)孫孚仁107年7月25日14時5分許至14時11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號90 侯梅蘭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4日某時許,撥打電話佯稱:可協助解除遭盜辦之門號合約及代墊15,000元違約 金云云 。107年7月27日14時37分許252,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 楊昌益 )孫孚仁107年7月27日15時許至107年7月28日0時9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0號新北市○○區○○○路00號91 劉昭君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7日10時51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姪女嬙嬙,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7月27日14時50分許30,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 趙晴威 )孫孚仁107年7月27日14時55分許至14時57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0號92 游礎嫚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8日9時50分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28日9時55分許、10時44分許1,4403,0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楊昌益)孫孚仁107年7月28日10時21分許至18時17分許;臺北市○○區○○○路00號等地93 魯盈吟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8日11時34分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香草奶昔之不實訊息。107年7月28日11時51分許3,15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楊昌益)孫孚仁94 盧怡妏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8日19時30分許,撥打電話佯稱:之前網路購物因作業人員疏失誤刷成代理商之條碼,需操作自動櫃員機取消訂單云云。107年7月28日20時1分許、20時8分許5,2343,03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楊昌益)孫孚仁107年7月28日20時0分許至20時19分許;臺北市○○區○○○路00號95 馮韋勳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28日16時1分許,撥打電話佯稱:之前網路購買手機殼,因作業人員疏失誤設為12筆訂單,為避免重複扣款,需操作自動櫃員 機云云 。107年7月28日17時37分許17,985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楊昌益)孫孚仁107年7月28日17時58分許臺北市○○區○○○路00號96 蕭文星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30日11時23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配合之廠商人員 羅永富 ,急需周轉金云云。107年7月30日12時許180,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 胡念庭 )孫孚仁107年7月30日14時28分許至14時29分許;新北市○○區○○街0號97 尤玉娥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7月31日9時30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手機門號遭盜辦涉嫌洗錢,需申辦網路郵局並提供密碼云云。107年7月31日11時43分至44分許50,00050,000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 林昱穎 )孫孚仁107年7月31日11時51分許至11時52分許;新北市○○區○○○路000號98 許志淵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2日10時30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姪子,因急需款項買房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2日10時30分許280,000渣打銀行00000000000000(戶名: 曾心妤 )孫孚仁107年8月2日11時6分許至11時19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133號99 陳進約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2日11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友人 江清益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2日11時29分許、13時31分許、107年8月3日10時1分許80,00030,00030,000華南銀行000000000000(戶名:曾心妤)孫孚仁107年8月2日12時18分許至107年8月3日10時51分許;新北市○○區○○路00○00號、新北市○○區○○街00號、新北市○○區○○路000號、新北市○○區○○路00號100 李靜炤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3日11時許,以通訊軟體LINE撥打電話佯稱:渠係表妹,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13日11時許250,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 廖若安 )郭玲琪107年8月14日11時20分許至11時22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號101 郭惠蘭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4日某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友人 王斌詮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14日11時11分許50,000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戶名:廖若安)郭玲琪107年8月14日11時20分許至11時22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號102 游麗秋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4日前,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大豆蛋白之不實訊息。107年8月15日10時17分許8,500中國信託000000000000(戶名: 陳怡伊 )郭玲琪不詳103 林美玲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3日11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友人 尤品方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13日12時許20,000中國信託000000000000(戶名: 沈清鉦 )郭玲琪107年8月13日12時56分許至107年8月14日12時59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0號等處104 林曉雯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9日15時12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客戶 宋皖民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13日12時49分許30,000中國信託000000000000(戶名:沈清鉦)郭玲琪105 謝志航 (未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4日11時18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友人 莊健勳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14日12時36分許50,000中國信託000000000000(戶名:沈清鉦)郭玲琪106 詹雅嵐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0日前,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電鍋之不實訊息。107年8月13日12時11分許2,319淡水一信0000000000000(戶名: 朱怡貞 )郭玲琪107年8月13日12時23分許至107年8月14日11時1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號、○○區○○路2段1之8號等處107 董宛諭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1日11時45分前,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尿布之不實訊息。107年8月13日12時28分許1,960淡水一信0000000000000(戶名:朱怡貞)郭玲琪108 李世安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2日15時2分前,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奶粉之不實訊息。107年8月13日12時50分許4,200淡水一信0000000000000(戶名:朱怡貞)郭玲琪109 張芸溱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3日9時前某時許,在PCHOME網站張貼欲出售冷凍櫃之不實訊息。107年8月13日16時47分許3,000淡水一信0000000000000(戶名:朱怡貞)郭玲琪110 沈育純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4日9時43分,撥打電話佯稱:可協助退還在PCHOME網站購買奶粉時遭詐欺之款項云云。107年8月14日10時14分許12,123淡水一信0000000000000(戶名:朱怡貞)郭玲琪111 吳筱婷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14日9時38分,撥打電話佯稱:可協助退還在PCHOME網站購買商品時遭詐欺之款項云云。107年8月14日10時52分許9,992淡水一信0000000000000(戶名:朱怡貞)郭玲琪112 鄭光雄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23日9時50分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警察隊長、檢察官,因涉嫌洗錢,須將款項匯至公證帳戶云云。107年8月23日13時13分許280,000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戶名: 林諺君 )邱振煌107年8月23日13時36分許至13時41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號113 申庭 如(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23日12時48分許,撥打通訊軟體LINE電話佯稱:渠係國中同學 游春暖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23日13時7分許20,000中國信託000000000000(戶名: 陳冠輔 )邱振煌107年8月23日13時13分許;新北市○○區○○路0段00號1樓114 任瑞珠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23日14時10分前某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保險業務員 佳君 ,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23日14時10分許50,000中國信託000000000000(戶名:陳冠輔)邱振煌107年8月23日16時13分許至16時14分許○○區○○路3段111號115 鄭宜芳 (提告)詐欺集團成員於107年8月23日14時許,撥打電話佯稱:渠係其友人,急需款項欲借款云云。107年8月24日11時4分許25,000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戶名: 陳郁婷 )邱振煌107年8月24日11時30分許;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附表二編號面試對象面試時間面試地點供述證據及卷頁位置監視器畫面及卷頁位置1周家舜107年6月中旬新北市○○區○○街00巷0弄00號5樓(1)107年9月5日警詢筆錄(A2卷第23頁)(2)107年11月17日警詢筆錄(C1卷第12頁至第14頁)X2孫孚仁107年7月11日新北市○○區○○街○○巷00號5樓(1)107年8月4日偵訊筆錄(A1卷第19頁)(2)107年8月31日警詢筆錄(L卷第19頁)(3)107年9月6日警詢筆錄(D卷第8頁)(4)107年9月10日警詢筆錄(J卷第13頁)(5)107年9月12日警詢筆錄(K卷第13頁)(6)107年9月19日偵訊筆錄(A3卷第206頁)(7)108年3月5日偵訊筆錄(C2卷第61頁至第63頁、第67頁)新北市○○區○○路○段00號(陽信銀行)監視器(A1卷第67頁)新北市○○區○○路○段00號1樓(國泰世華銀行)監視器(A1卷第69頁)新北市○○區○○路○段000號(7-11-統一重美店)監視器(A1卷第71頁)至第73頁新北市○○區○○路○段00號(玉山銀行-重新分行)監視器(A1卷第75頁)新北市○○區○○路○段00號1樓(國泰世華銀行)監視器(A1卷第77頁)新北市○○區○○路○段00號( 萊爾富 北縣福音店)監視器(A1卷第79頁)新北市○○區○○路00號(7-11-統一議會店)監視器(E卷第79頁)新北市○○區○○路○段000巷0弄00號1號(全家超商板橋龍江店)監視器(E卷第80頁)新北市○○區○○路○段000巷0弄0號(土銀華江分行)監視器(E卷第81頁至第82頁)新北市○○區○○路○段000○0號(7-11-統一龍翠店)監視器(E卷第83頁)新北市○○區○○路00號(國泰世華銀行華江分行)監視器(E卷第84頁)新北市○○區○○街00號(全家汐止站前店)監視器(A3卷第341頁至第342頁)新北市○○區○○○路000號(全家汐止新忠孝店)監視器(A3卷第343頁至第345頁)新北市○○區○○○路00號(三重正義郵局)監視器(A1卷第81頁至第83頁)臺北市○○○路0段00號(元大銀行)監視器(I卷第25頁至第27頁)新北市○○區○○路000號(全家永和新仁愛店)監視器(D卷第65頁)新北市○○區○○路0段0號(台北富邦銀行永和分行)監視器(D卷第67頁)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文山景美郵局)監視器(L卷第71頁至第72頁)臺北市○○區○○○路0段000號(7-11羅捷門市)監視器(L卷第74頁至第75頁)臺北市○○區○○路0段00巷00號(光武郵局)監視器(L卷第12頁至第13頁)107年7月28日新北市○○區○○○路00號(三重正義郵局)監視器(A1卷第85頁)臺北市○○區○○○路00號(玉山銀行民權分行)監視器(L卷第95頁至第101頁、第105頁)臺北市○○區○○○路○段00號(全家鑫泰店)監視器(L卷第103頁)新北市○○區○○街0號(永和郵局)監視器(D卷第68頁)新北市○○區○○路○段000號(7-11建茗門市)監視器(G卷第31頁至第32頁)新北市○○區○○路○段000號(陽信銀行板橋分行)監視器(G卷第29頁至第30頁)新北市○○區○○街00號(萊爾富板華店)監視器(G卷第33頁)新北市○○區○○路00○○00○號(華南銀行板橋分行)監視器(G卷第33頁)新北市○○區○○路000號(華南銀行新莊分行)監視器(F卷第21頁)孫孚仁涉嫌詐欺車手提領案提領地點一覽表(A3卷第311頁)林家駿、孫孚仁涉嫌詐欺案之提領贓款一覽表(A2卷第109頁至第173頁)林家駿、孫孚仁、許瑞恒、陳柔澐涉嫌詐欺案之提領贓款一覽表(A3卷第227頁至第295頁)3林家駿107年7月1日16時新北市○○區○○路00巷000號3樓(1)107年8月8日警詢筆錄(B1卷第187頁至第189頁)(2)107年9月3日警詢筆錄(A1卷第259頁)(3)107年11月21日警詢筆錄(C1卷第230頁至第231頁)(4)108年3月5日偵訊筆錄(C2卷第65頁至第67頁)(5)109年9月3日偵查筆錄(A1卷第277頁至第278頁)林家駿、孫孚仁涉嫌詐欺案之提領贓款一覽表(A2卷第109頁至第173頁)林家駿、孫孚仁、許瑞恒、陳柔澐涉嫌詐欺案之提領贓款一覽表(A3卷第227頁至第295頁)4 許瑞恆 陳柔澐107年7月3日新北市○○區○○街0巷0號B1(1)107年8月31日偵訊筆錄(C1卷第77頁、第88頁)(2)108年3月5日偵訊筆錄(C2卷第63頁至第65頁)(3)109年12月1日審判筆錄(本院卷第193頁至第222頁)林家駿、孫孚仁、許瑞恒、陳柔澐涉嫌詐欺案之提領贓款一覽表(A3卷第227頁至第295頁)5郭玲琪107年7月底至8月1日之間桃園市○○區○○街00巷00號2樓前室(1)107年11月13日警詢筆錄(A4卷第39頁至第41頁)(2)108年10月16日偵訊筆錄(A6卷第421頁)新北市○○區○○路○段000號(土地銀行三重分行)監視器(A4卷第59頁、第139頁)新北市○○區○○路○段0號(三重農會)監視器(A4卷第141頁)新北市○○區○○路○段00○0號(中國信託重新分行)監視器(A4卷第169頁)郭玲琪等人詐欺集團提領贓款一覽表(A4卷第12頁至第33頁)6邱振煌107年8月17日新北市○○區○○街000號7-11(興林門市)(1)107年10月4日警詢筆錄(A4卷第205至第206頁)新北市○○區○○路○段00號(玉山銀行重新分行)監視器(A4卷第277頁)新北市○○區○○路○段00號(台灣銀行三重分行)監視器(A4卷第263頁)新北市○○區○○路○段000號(元大銀行三重分行)監視器(A4卷第223頁)高鈺硯等人詐欺集團提領贓款一覽表(A4卷第7頁至第11頁)附表三編號姓名證物名稱卷頁位置1告訴人林政賢林政賢107年7月4日警詢證詞B1卷第355頁至第359頁107年7月3日郵政匯款申請書B1卷第361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柏翰)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73頁2告訴人傅詩涵傅詩涵107年7月8日警詢證詞B2卷第149頁至第153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8張B2卷第155頁至第161頁高雄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洪薏雯)活期性存款交易明細表審訴卷第315頁3被害人杜瑞雲杜瑞雲107年7月3日警詢證詞B2卷第163頁至第165頁高雄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洪薏雯)活期性存款交易明細表審訴卷第315頁高雄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洪薏雯)跨行匯入匯款明細審訴卷第317頁4告訴人張郡庭張郡庭107年7月3日警詢證詞B2卷第133頁至第137頁高雄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洪薏雯)活期性存款交易明細表審訴卷第315頁5告訴人陳亭妤陳亭妤107年7月16日警詢證詞B2卷第139頁至第141頁高雄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洪薏雯)活期性存款交易明細表審訴卷第315頁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張仁德)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93頁6告訴人顏麗琪顏麗琪107年7月13日警詢證詞B2卷第143頁至第145頁國泰世華ATM交易明細表1張B2卷第147頁高雄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洪薏雯)活期性存款交易明細表審訴卷第315頁7告訴人許凱勛許凱勛107年7月13日警詢證詞B2卷第167頁至第169頁Line對話紀錄、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張12張B2卷第171頁至第175頁高雄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洪薏雯)活期性存款交易明細表審訴卷第315頁8告訴人林欣儀林欣儀107年7月5日警詢證詞B2卷第179頁至第181頁PCHOME賣場畫面及對話紀錄擷圖15張B2卷第183頁至第189頁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張仁德)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93頁9告訴人楊程翔楊程翔107年7月5日警詢證詞B2卷第251頁至第195頁永豐銀行匯款紀錄B2卷第257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11張B2卷第259頁至第261頁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張仁德)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93頁10告訴人譚灣華譚灣華107年7月7日警詢證詞B2卷第239頁至第195頁107年7月5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B2卷第243頁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張仁德)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93頁11告訴人李念庭李念庭107年7月5日警詢證詞B2卷第191頁至第195頁Line對話紀錄、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張7張B2卷第197頁至第209頁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張仁德)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93頁12告訴人葉君儀葉君儀107年7月5日警詢證詞B2卷第245頁至第195頁玉山銀行匯款單B2卷第249頁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張仁德)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93頁13告訴人唐博瑜唐博瑜107年7月5日警詢證詞B2卷第211頁至第195頁107年7月5日郵政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B2卷第219頁臉書Messenger及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13張B2卷第221頁至第129頁永豐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張仁德)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93頁14告訴人林承暐林承暐107年7月6日警詢證詞B2卷第79頁至第83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Line對話紀錄畫面、銀行存摺照片、擷圖17張B2卷第85頁至第101頁告訴人林承暐之玉山銀行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審訴卷第533、537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柏丞)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審訴卷第383頁15告訴人劉瀚隆劉瀚隆107年7月5日警詢證詞B2卷第103頁至第105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12張B2卷第107頁至第129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柏丞)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審訴卷第383頁16告訴人張慧珍張慧珍107年7月25日警詢證詞B2卷第43897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柏丞)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審訴卷第383頁17告訴人陳美華陳美華107年7月11日警詢證詞B2卷第45頁至第47頁陳美華之存摺內頁影本B2卷第49頁PCHOME賣場畫面及對話紀錄擷圖14張B2卷第51頁至第63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柏丞)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審訴卷第383頁18告訴人姜宥辰姜宥辰107年7月6日警詢證詞B2卷第65頁至第71頁 柯芷涵 107年7月6日警詢證詞B2卷第73頁至第75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1張B2卷第77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柏丞)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審訴卷第383頁19告訴人莊旻釗莊旻釗107年7月5日警詢證詞B2卷第29頁至第33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1張B2卷第35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16張B2卷第37頁至第43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柏丞)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審訴卷第383頁20告訴人陳仲奕陳仲奕107年7月5日警詢證詞B2卷第44087頁Line對話紀錄、Yeezy台灣買賣專區畫面擷圖7張B2卷第15頁至第27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柏丞)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審訴卷第383頁21告訴人林煥千林煥千107年7月23日警詢證詞B4卷第107頁至第119頁林煥千之第一銀行匯款資料及存摺內頁影本B4卷第121頁至第123頁中國信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凌邑豪)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99頁22告訴人甘能友甘能友107年7月29日警詢證詞B3卷第241頁至第245頁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凌邑豪)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3頁23告訴人吳欣怡吳欣怡107年7月15日警詢證詞B3卷第259頁至第261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國泰世華ATM交易明細表照片5張B3卷第263頁至第265頁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凌邑豪)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3頁24被害人林美鳳林美鳳107年7月11日警詢證詞B3卷第225頁至第229頁107年7月11日郵政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B3卷第231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15張B3卷第233頁至第239頁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凌邑豪)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3頁25告訴人柯昇良柯昇良107年7月12日警詢證詞B3卷第213頁至第217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3張B3卷第219頁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凌邑豪)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3頁26告訴人張淑倫張淑倫107年7月13日警詢證詞B3卷第267頁至第271頁張淑倫107年9月3日警詢證詞107.09.03警詢A5卷第215頁至第217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8張B3卷第273頁至第279頁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凌邑豪)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3頁27告訴人蔡素華蔡素華107年7月17日警詢證詞B3卷第247頁至第251頁蔡素華之郵局存摺封面內頁影本、郵政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B3卷第253頁至第257頁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凌邑豪)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3頁28被害人謝馥璟謝馥璟107年7月12日警詢證詞B3卷第221頁至第223頁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凌邑豪)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3頁29告訴人魏僑峰魏僑峰107年7月12日警詢證詞A1卷第27頁至第29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潘文雯)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87頁30告訴人邱源明邱源明107年7月13日警詢證詞A1卷第31頁至第33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潘文雯)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87頁31告訴人陳芳瑜陳芳瑜107年7月23日警詢證詞A1卷第35頁至第37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潘文雯)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87頁32告訴人文凱華文凱華107年7月27日警詢證詞A1卷第39頁至第40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潘文雯)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87頁33告訴人范森炎范森炎107年7月12日警詢證詞B3卷第35頁至第37頁107年7月12日華南銀行匯款回條聯B3卷第39頁范森炎之存摺封面內頁影本B3卷第41頁至第43頁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奕)交易明細審訴卷第295頁34告訴人王文生王文生107年7月16日警詢證詞B3卷第43901頁107年7月12日中國信託銀行匯款申請書B3卷第13頁手機簡訊畫面拍照片2張B3卷第15頁聯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奕)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1頁35告訴人蘇柏勳蘇柏勳107年7月13日警詢證詞B2卷第279頁至第277頁聯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奕)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1頁36告訴人陳怡雯陳怡雯107年7月13日警詢證詞B2卷第273頁至第277頁聯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奕)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1頁37告訴人葉懷恩葉懷恩107年7月13日警詢證詞B2卷第265頁至第269頁國泰世華ATM交易明細表B2卷第271頁聯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奕)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1頁38告訴人葉佳惠葉佳惠107年7月17日警詢證詞B2卷第265頁至第269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1張B2卷第289頁聯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奕)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1頁39告訴人詹雅婷詹雅婷107年7月16日警詢證詞E卷第29頁至第31頁Line對話紀錄及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5張E卷第97頁華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許祐倫)台幣帳戶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12頁40告訴人魏伊平魏伊平107年7月16日警詢證詞E卷第33頁至第37頁Line對話紀錄及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20張E卷第105頁至第113頁華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許祐倫)台幣帳戶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12頁41告訴人鍾定雄鍾定雄107年7月16日警詢證詞E卷第39頁至第40頁Line對話紀錄及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12張E卷第123頁至第125頁華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許祐倫)台幣帳戶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12頁42告訴人邱翊庭邱翊庭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3卷第161頁至第167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Line對話紀錄、PCHOME賣場畫面擷圖60張B3卷第169頁至第185頁Line對話紀錄、手機網路銀行轉帳及PCHOME賣場畫面擷圖60張E卷第131頁至第139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89頁華南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許祐倫)台幣帳戶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12頁43告訴人林姝蓉林姝蓉107年7月30日警詢證詞E卷第49頁至第52頁Line對話紀錄、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18張E卷第147頁至第164頁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黃宸浩)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7頁44告訴人黃瑞嬋黃瑞嬋107年7月16日警詢證詞E卷第53頁至第55頁Line對話紀錄、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7張E卷第173頁至第176頁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黃宸浩)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7頁45告訴人葉書璇葉書璇107年7月18日警詢證詞E卷第57頁至第55頁Line對話紀錄、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8張E卷第185頁至第191頁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黃宸浩)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7頁46告訴人陳靖元陳靖元107年7月16日警詢證詞E卷第63頁至第64頁陳靖元之郵局交易明細E卷第198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2張E卷第199頁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黃宸浩)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7頁47告訴人顏妤菲顏妤菲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E卷第65頁至第67頁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黃宸浩)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7頁48告訴人江明龍江明龍107年7月20日警詢證詞E卷第69頁至第72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臉書、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15張E卷第215頁至第220頁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黃宸浩)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7頁49告訴人翁麗雲翁麗雲107年7月18日警詢證詞A3卷第323頁至第329頁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新台幣存款歷史明細查詢A3卷第307頁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新台幣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335頁50告訴人譚妒非譚妒非107年7月17日警詢證詞B4卷第159頁至第161頁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新台幣存款歷史明細查詢A3卷第308頁107年7月17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A3卷第321頁台新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新台幣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337頁51告訴人陳進興陳進興107年7月18日警詢證詞B3卷第289頁至第287頁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2張B3卷第295頁至第297頁陳進興之郵局存摺內頁影本B3卷第301頁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林淑能)交易明細審訴卷第299頁52告訴人陳翠霞陳翠霞107年7月26日警詢證詞B3卷第283頁至第287頁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林淑能)交易明細審訴卷第299頁53告訴人汪昱伶汪昱伶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3卷第63頁至第67頁 吳雅惠 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3卷第69頁至第71頁109.06.02準備審訴卷第484頁PCHOME賣場、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2張B3卷第73頁汪昱伶之臺灣銀行存摺封面影本B3卷第75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88頁54告訴人簡婉惠簡婉惠107年7月22日警詢證詞B3卷第125頁至第129頁中國信託atm交易明細表3張B3卷第131頁 呂貞葦 之第一銀行存摺金融卡影本B3卷第133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13張B3卷第135頁至第137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89頁55告訴人王耀德王耀德107年7月23日警詢證詞B3卷第101頁至第105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9張B3卷第107頁至第115頁107年7月18日元大銀行國內匯款申請書B3卷第117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89頁56告訴人李芙蓉李芙蓉107年7月23日警詢證詞B3卷第119頁至第121頁107年7月18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B3卷第123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89頁57告訴人王珮珮王珮珮107年7月27日警詢證詞B3卷第95頁至第99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89頁58告訴人黃軍皓黃軍皓107年7月20日警詢證詞B3卷第57頁至第61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89頁59告訴人張以霏張以霏107年7月21日警詢證詞B3卷第139頁至第143頁107年7月18日中國信託atm交易明細表1張B3卷第145頁張以霏之金融卡正反面影本B3卷第147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10張B3卷第149頁至第153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9頁60告訴人官敏男官敏男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3卷第155頁至第81頁匯款單1張B3卷第159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9頁61告訴人黃芷薇黃芷薇107年7月18日警詢證詞B3卷第77頁至第81頁107年7月18日中國信託atm交易明細表1張B3卷第83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9頁62告訴人杜家旻杜家旻107年7月18日警詢證詞B3卷第205頁至第209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9頁63告訴人林怡吟林怡吟107年7月28日警詢證詞B3卷第85頁至第49頁107年7月18日中國信託atm交易明細表1張B3卷第93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9頁64告訴人葉蒔樺葉蒔樺107年7月27日警詢證詞B3卷第47頁至第49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Line對話紀錄、PCHOME賣場畫面擷圖7張B3卷第51頁至第53頁葉蒔樺之玉山銀行存摺封面B3卷第55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9頁65告訴人許凱帆許凱帆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3卷第187頁至第191頁Line對話紀錄、臉書Messenger、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7張B3卷第193頁至第203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邱鈺玲)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9頁66告訴人張阿菊張阿菊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3卷第19頁至第23頁107年7月19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倪國揚】B3卷第25頁107年7月19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鄭凱仁】B3卷第27頁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297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鄭凱仁)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85頁67告訴人游明嵐游明嵐107年7月21日警詢證詞B4卷第13頁至第17頁中國信託atm交易明細表、PCHOME賣場畫面及Line對話紀錄擷圖7張B4卷第19頁至第25頁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7頁68告訴人蔡欣瑜蔡欣瑜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4卷第99頁至第101頁107年7月19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B4卷第103頁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7頁69被害人鄭美慧鄭美慧107年7月25日警詢證詞B4卷第43895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3張B4卷第44023頁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7頁70告訴人吳佳茗吳佳茗107年7月21日警詢證詞B4卷第71頁至第73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1張B4卷第75頁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7頁71被害人陳千暘陳千暘107年7月25日警詢證詞B4卷第55頁至第59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7張B4卷第61頁至第67頁陳千暘之彰化銀行金融卡正反面、atm交易明細表1張B4卷第69頁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7頁72被害人葒鴱.魯布禾葒鴱.魯布禾107年7月20日警詢證詞B4卷第29頁至第33頁Line對話紀錄、郵局WebATM轉帳明細表畫面擷圖8張B4卷第37頁至第43頁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7頁73被害人陳春色陳春色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4卷第85頁至第89頁107年7月19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B4卷第91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5張B4卷第93頁至第97頁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7頁74被害人蔡宜靜蔡宜靜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4卷第77頁至第81頁蔡宜靜之土地銀行存摺內頁影本B4卷第83頁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7頁75告訴人黃泓學黃泓學107年7月20日警詢證詞B4卷第45頁至第33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擷圖4張B4卷第51頁至第53頁玉山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倪國揚)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27頁76告訴人陳友梅陳友梅107年7月20日警詢證詞B4卷第209頁至第213頁陳友梅之國泰世華銀行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B4卷第215頁至第217頁國泰世華銀行匯出匯款憑證1張B4卷第219頁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胡清祥)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5頁77告訴人黃敏川黃敏川107年7月28日警詢證詞B4卷第193頁至第197頁黃敏川之玉山銀行存摺封面及匯款申請書B4卷第199頁至第201頁手機通話紀錄及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4張B4卷第203頁至第207頁台北富邦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胡清祥)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5頁78告訴人王正元王正元107年7月25日警詢證詞B4卷第223頁至第225頁107年7月19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B4卷第227頁新光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胡清祥)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47頁79告訴人李志哲李志哲107年7月19日警詢證詞B4卷第231頁至第235頁107年7月19日臺灣銀行匯款申請書回條聯B4卷第237頁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胡清祥)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3頁80告訴人楊宏文楊宏文107年7月20日警詢證詞B4卷第257頁至第261頁107年7月20日郵政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B4卷第263頁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胡清祥)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3頁81告訴人 林芮瑩 林芮瑩107年7月20日警詢證詞B4卷第239頁至第243頁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1張B4卷第245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7張B4卷第249頁至第255頁合作金庫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胡清祥)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3頁82告訴人 蕭楊淑敏 蕭楊淑敏107年7月27日警詢證詞A1卷第41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洪蕙如)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75頁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曉芬)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9頁84告訴人張順武張順武107年7月24日警詢證詞B4卷第187頁至第189頁第一銀行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曉芬)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9頁85告訴人翁郁玲翁郁玲107年7月23日警詢證詞B4卷第139頁至第143頁遠東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曉芬)活期存款往來明細查詢審訴卷第351頁86告訴人林金櫻告訴人林金櫻107年7月31日警詢證詞I卷第15頁至第17頁107年7月24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I卷第47頁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07年10月1日元銀字第1070010286號函I卷第85頁邱雅玲元大銀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客戶往來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41頁87告訴人林詠婷林詠婷107年7月26日警詢證詞D卷第15頁至第17頁手機網路銀行轉帳畫面擷圖4張D卷第25頁至第26頁中國信託atm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1張D卷第27頁國泰世華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59頁國泰世華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61頁88告訴人 張金太 張金太107年7月25日警詢證詞D卷第29頁至第32頁淡水信用合作社107年7月25日匯款申請書D卷第35頁臺灣銀行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庭瑜)存摺存款歷史明細查詢審訴卷第293頁89告訴人楊玉琴楊玉琴107年7月25日警詢證詞D卷第37頁至第39頁107年7月25日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D卷第43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2張D卷第44頁合作金庫銀行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陳庭瑜)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01頁90告訴人侯梅蘭侯梅蘭107年7月31日警詢證詞A1卷第43頁至第44頁郵政匯款申請書L卷第71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10月22日儲字第1070229815號函L卷第119頁楊昌益之郵局開戶資料L卷第125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楊昌益)客戶歷史交易清單L卷第127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楊昌益)交易明細審訴卷第367頁91告訴人劉昭君劉昭君107年7月27日警詢證詞L卷第23頁至第27頁劉昭君107年10月24日偵查證詞L卷第101頁至第102頁Line對話紀錄、通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2張L卷第37頁劉昭君之中國信託存摺封面內頁影本L卷第39頁至第41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07年10月22日儲字第1070229815號函L卷第119頁中華郵政00000000000000號帳戶(戶名:趙晴威)客戶歷史交易清單審訴卷第371頁至第372頁92告訴人游礎嫚游礎嫚107年7月30日警詢證詞L卷第59頁至第63頁Line對話紀錄畫面翻拍照片11張L卷第65頁至第70頁游礎嫚之郵局存摺封面內頁影本L卷第71頁至第73頁玉山銀行個金集中部107年10月16日 玉山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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