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聲字第1273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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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聲字第127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28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字第1273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游進富上列被告因定應執行刑案件,本院於民國102年9月14日所為之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茲發現有誤,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文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之附表均應更正為本裁定之附表。
理由
一、按刑事判決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於全案情節與判決之本旨者,參照民事訴訟法第232條規定,原審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業經司法院釋字第43號解釋在案。
二、本件原判決之原本及其正本附表中編號「2」右側之編號應為「3」;編號1至4中「確定判決」之「判決確定日期」均應為「102.1.14」。上開文字顯係誤寫,而不影響全案情節及判決本旨,衡諸上開解釋,自應裁定更正之。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朱政坤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
書記官曾靖雯附表:
┌────────┬──────────┬──────────┬──────────┐│編號│1│2│3│├────────┼──────────┼──────────┼──────────┤││││││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新臺幣一千元折算│罰金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一日.││││││├────────┼──────────┼──────────┼──────────┤││││││犯罪日期│101.02.01│101.02.20│101.03.09││││││├────────┼──────────┼──────────┼──────────┤││││││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3022、3967、5630號│第3022、3967、5630號│第3022、3967、5630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後├────┼──────────┼──────────┼──────────┤││││││││案號│101年度易字第784號│101年度易字第784號│101年度易字第784號││事實審││(102年度聲字第552號)│(102年度聲字第552號)│(102年度聲字第552號)││├────┼──────────┼──────────┼──────────┤││判決日期│101.12.24│101.12.24│101.12.24│├───┼────┼──────────┼──────────┼──────────┤││││││││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101年度易字第784號│101年度易字第784號│101年度易字第784號││判決││(102年度聲字第552號)│(102年度聲字第552號)│(102年度聲字第552號)││├────┼──────────┼──────────┼──────────┤││判決│102.01.14│102.01.14│102.01.14│││確定日期││││├───┴────┼──────────┼──────────┼──────────┤││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備註│第586號(彰化地檢102│第586號(彰化地檢102│第586號(彰化地檢102│││年度執更字第867號)│年度執更字第867號)│年度執更字第867號)│└────────┴──────────┴──────────┴──────────┘┌────────┬──────────┬──────────┬──────────┐│編號│4│5│6│├────────┼──────────┼──────────┼──────────┤││││││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10月││宣告刑│罰金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犯罪日期│101.05.10│101.02.16│101.02.29││││││├────────┼──────────┼──────────┼──────────┤││││││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3022、3967、5630│第10170、10746、1081│第10170、10746、1081│││號│5號;101年度偵緝字第│5號;101年度偵緝字第││││414、415、416號│414、415、416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後├────┼──────────┼──────────┼──────────┤││││││││案號│101年度易字第784號│102年度易字第47號│102年度易字第47號││事實審││(102年度聲字第552號)││││├────┼──────────┼──────────┼──────────┤││判決日期│101.12.24│102.02.20│102.02.20│├───┼────┼──────────┼──────────┼──────────┤││││││││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101年度易字第784號│102年度易字第47號│102年度易字第47號││判決││(102年度聲字第552號)││││├────┼──────────┼──────────┼──────────┤││判決│102.01.14│102.03.13│102.03.13│││確定日期││││├───┴────┼──────────┼──────────┼──────────┤││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備註│第586號(彰化地檢102│第1328號│第1328號│││年度執更字第867號)││││││││└────────┴──────────┴──────────┴──────────┘┌────────┬──────────┬──────────┬──────────┐│編號│7│8│9│├────────┼──────────┼──────────┼──────────┤││││││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犯罪日期│101.07.26│101.10.09│101.06.20││││││├────────┼──────────┼──────────┼──────────┤││││││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0170、10746、1081│第10170、10746、1081│第10170、10746、1081│││5號;101年度偵緝字第│5號;101年度偵緝字第│5號;101年度偵緝字第│││414、415、416號│414、415、416號│414、415、416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後├────┼──────────┼──────────┼──────────┤││││││││案號│102年度易字第47號│102年易度字第47號│102年易度字第47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2.02.20│102.02.20│102.02.20│├───┼────┼──────────┼──────────┼──────────┤││││││││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102年度易字第47號│102年易度字第47號│102年易度字第47號││判決││││││├────┼──────────┼──────────┼──────────┤││判決│102.03.13│102.03.13│102.03.13│││確定日期││││├───┴────┼──────────┼──────────┼──────────┤││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備註│第1328號│第1328號│第1328號│││││││││││└────────┴──────────┴──────────┴──────────┘┌────────┬──────────┬──────────┬──────────┐│編號│10│11│12│├────────┼──────────┼──────────┼──────────┤││││││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新臺幣一千元折算│罰金新臺幣一千元折算│罰金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一日.│一日.││││││├────────┼──────────┼──────────┼──────────┤││││││犯罪日期│101.06.20│100年5月間某日│101年4、5月間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0170、10746、1081│第10090號;102年度偵│第10090號;102年度偵│││5號;101年度偵緝字第│字第1329、1566號、15│字第1329、1566號、15│││414、415、416號│75、1795、1796、1970│75、1795、1796、1970││││、1971號│、1971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後├────┼──────────┼──────────┼──────────┤││││││││案號│102年度易字第47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2.02.20│102.05.29│102.05.29│├───┼────┼──────────┼──────────┼──────────┤││││││││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102年度易字第47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判決││││││├────┼──────────┼──────────┼──────────┤││判決│102.03.13│102.06.24│102.06.24│││確定日期││││├───┴────┼──────────┼──────────┼──────────┤││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備註│第1328號│第3219號│第3219號│││││││││││└────────┴──────────┴──────────┴──────────┘┌────────┬──────────┬──────────┬──────────┐│編號│13│14│15│├────────┼──────────┼──────────┼──────────┤││││││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9月│有期徒刑8月││宣告刑││││││││││││││├────────┼──────────┼──────────┼──────────┤││││││犯罪日期│101.07.13│101.09.22│101.10.05││││││├────────┼──────────┼──────────┼──────────┤││││││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0090號;102年度偵│第10090號;102年度偵│第10090號;102年度偵│││字第1329、1566號、15│字第1329、1566號、15│字第1329、1566號、15│││75、1795、1796、1970│75、1795、1796、1970│75、1795、1796、1970│││、1971號│、1971號│、1971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後├────┼──────────┼──────────┼──────────┤││││││││案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2.05.29│102.05.29│102.05.29│├───┼────┼──────────┼──────────┼──────────┤││││││││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判決││││││├────┼──────────┼──────────┼──────────┤││判決│102.06.24│102.06.24│102.06.24│││確定日期││││├───┴────┼──────────┼──────────┼──────────┤││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備註│第3220號│第3220號│第3220號│││││││││││└────────┴──────────┴──────────┴──────────┘┌────────┬──────────┬──────────┬──────────┐│編號│16│17│18│├────────┼──────────┼──────────┼──────────┤││││││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8月││宣告刑││││││││││││││├────────┼──────────┼──────────┼──────────┤││││││犯罪日期│101.10.14│101.10.14│101.10.28││││││├────────┼──────────┼──────────┼──────────┤││││││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1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0090號;102年度偵│第10090號;102年度偵│第10090號;102年度偵│││字第1329、1566號、15│字第1329、1566號、15│字第1329、1566號、15│││75、1795、1796、1970│75、1795、1796、1970│75、1795、1796、1970│││、1971號│、1971號│、1971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後├────┼──────────┼──────────┼──────────┤││││││││案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2.05.29│102.05.29│102.05.29│├───┼────┼──────────┼──────────┼──────────┤││││││││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102年度易字第314號││判決││││││├────┼──────────┼──────────┼──────────┤││判決│102.06.24│102.06.24│102.06.24│││確定日期││││├───┴────┼──────────┼──────────┼──────────┤││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備註│第3220號│第3220號│第3220號│││││││││││└────────┴──────────┴──────────┴──────────┘┌────────┬──────────┬──────────┬──────────┐│編號│19│20│21│├────────┼──────────┼──────────┼──────────┤││││││罪名│竊盜│竊盜│竊盜││││││├────────┼──────────┼──────────┼──────────┤││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宣告刑│││罰金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犯罪日期│101.09.11│100年8月中旬某日│100年8月中旬某日││││││├────────┼──────────┼──────────┼──────────┤││││││偵查(自訴)機關│彰化地檢102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偵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784號│第3902、3903號│第3902、3903號││││││├───┬────┼──────────┼──────────┼──────────┤││││││││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最後├────┼──────────┼──────────┼──────────┤││││││││案號│102年度易字第441號│102年度易字第576號│102年度易字第576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2.06.27│102.07.09│102.07.09│├───┼────┼──────────┼──────────┼──────────┤││││││││法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彰化地院││││││││確定├────┼──────────┼──────────┼──────────┤││││││││案號│102年度易字第441號│102年度易字第576號│102年度易字第576號││判決││││││├────┼──────────┼──────────┼──────────┤││判決│102.07.29│102.08.05│102.08.05│││確定日期││││├───┴────┼──────────┼──────────┼──────────┤││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彰化地檢102年度執字││備註│第3543號│第3746號│第3747號│││││││││││└────────┴──────────┴──────────┴──────────┘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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