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上更㈠字第149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1年上更㈠字第149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91年12月03日裁判案由:損害賠償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上更㈠字第一四九號上訴人美商英特公司(IntelCorporation)法定代理人Jeffre被上訴人宇飛企業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日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官張劍男法官蔡芳齡法官彭昭芬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四日書記官丁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