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6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17日
裁判案由:租佃爭議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684號原告 連信舉 兼訴訟代理 連文松 人號被告 陳清廣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租佃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鄭政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書記官呂聖儀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6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12月17日
裁判案由:租佃爭議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684號原告 連信舉 兼訴訟代理 連文松 人號被告 陳清廣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租佃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鄭政宗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7日
書記官呂聖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