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度聲字第28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聲字第2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07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8年度聲字第28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陳孝彰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7年度執聲字第111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陳孝彰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理由
一、受刑人陳孝彰因犯如附表所示罪名,經法院先後判處如該附表所示之有期徒刑,且分別確定在案。
二、聲請人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均在裁判確定前,而聲請就有期徒刑部分定其應執行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本院於審核相關案卷後,認其聲請於法有據,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各罪之罪名均屬故意犯罪、多具有積極侵害法益性格、實施犯罪時間之密集程度、前曾定其應執行之刑之情形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8項,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鄭永玉
法官劉登俊法官張道周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成育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附表┌────────┬──────────┬──────────┬──────────┐│編號│1│2│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有期徒刑3月、3月│├────────┼──────────┼──────────┼──────────┤│犯罪日期│105.7.29│105.4.26│105.5.29、105.7.31│├────────┼──────────┼──────────┼──────────┤│偵查(自訴)機關│新北地檢106偵859│新北地檢105偵25402│臺中地檢106偵2449等││年度案號││││├───┬────┼──────────┼──────────┼──────────┤││法院│新北地院│新北地院│臺中地院││最後├────┼──────────┼──────────┼──────────┤││案號│106原簡65│106審簡961│107簡上33││事實審├────┼──────────┼──────────┼──────────┤││判決日期│106.5.17│106.8.4│107.4.24│├───┼────┼──────────┼──────────┼──────────┤││法院│同上法院│同上法院│同上法院││確定├────┼──────────┼──────────┼──────────┤││案號│同上案號│同上案號│同上案號││判決├────┼──────────┼──────────┼──────────┤││確定日期│106.6.20│106.9.5│107.4.24│├───┴────┼──────────┼──────────┼──────────┤││106執10634│106執15134│107執8496││備註│││││││││└────────┴──────────┴──────────┴──────────┘┌────────┬──────────┬──────────┬──────────┐│編號│4│5│以下空白│├────────┼──────────┼──────────┼──────────┤│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5.7.30│105.7.22││├────────┼──────────┼──────────┼──────────┤│偵查(自訴)機關│臺中地檢106偵緝1511│臺中地檢106偵緝1511│││年度案號│等│等││├───┬────┼──────────┼──────────┼──────────┤││法院│臺中地院│中高分院│││最後├────┼──────────┼──────────┼──────────┤││案號│106訴2465│107上訴1511│││事實審├────┼──────────┼──────────┼──────────┤││判決日期│107.4.11│107.10.30││├───┼────┼──────────┼──────────┼──────────┤││法院│同上法院│同上法院│││確定├────┼──────────┼──────────┼──────────┤││案號│同上案號│同上案號│││判決├────┼──────────┼──────────┼──────────┤││確定日期│107.5.21│107.10.30││├───┴────┼──────────┼──────────┼──────────┤││107執9714│107執18680│││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