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豐簡附民字第12號
原告 張育誠
被告 張閔傑
上列當事人間因妨害自由等案件(112年度豐簡字第275號),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該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規定,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官賴秀雯
法官廖弼妍
法官高士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
書記官王政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豐簡附民字第12號
原告 張育誠
被告 張閔傑
上列當事人間因妨害自由等案件(112年度豐簡字第275號),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該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規定,裁定移送本院民事庭。
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
刑事庭審判長法官賴秀雯
法官廖弼妍
法官高士傑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
書記官王政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