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審易字第12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審易字第1209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禹銘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執行)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公訴人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8月17日
刑事庭法官羅國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筆隆中華民國101年8月17日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1年審易字第12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8月1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審易字第1209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禹銘
(另案於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執行)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公訴人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8月17日
刑事庭法官羅國鴻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張筆隆中華民國10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