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3年除字第16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九十三年度除字第一六二號
聲請人甲○○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七日言詞辯論終結,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宣告如附表所示之股票為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附表所示之股票,經本院以民國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六七四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三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王佳惠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B法院書記官林淑瑜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F0~T48┌──────────────────────────────────────────────────┐│附表:九十二年度催字第六七四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1│德碁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八四─SD─0000000─││壹│壹仟│││││五│││││├─┼───────────────┼──────────────┼────┼───┼────┼───┤│2│德碁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八四─SD─0000000─││壹│壹仟│││││七│││││├─┼───────────────┼──────────────┼────┼───┼────┼───┤│3│德碁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八四─SD─0000000─││壹│壹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