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77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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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司執消債更字第77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更生事件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77號聲請人即債務人王兩全代理人 邱麗妃 律師保證人 王昭昇 債權人內政部營建署法定代理人 許文龍 代理人 陳崇城 債權人 李陳金鳳 債權人 張秀蘭 債權人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高明賢 代理人陳崇城債權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韓蔚廷 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陳祖培 代理人 蔡政宏 債權人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鐘培 債權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李增昌 代理人 陳建富 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代理人 楊景鈞 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魏寶生 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鍾隆毓 債權人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丁予康 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童兆勤 代理人 何宣鋐 債權人台灣美國運通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郭豐賓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債務人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應予認可。
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其生活程度應為如後之限制:(一)不得為奢靡浪費、賭博、金錢借貸及投資金融商品之行為。(二)不得購買不動產,且不得從事國外遊學、出國旅遊及住宿四星級以上飯店等消費行為。(三)不得搭乘計程車、高鐵及飛機等航空器,但因公務所需或緊急者不在此限。
理由
一、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另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以下簡稱消債條例)64條第1項前段、第62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本件債務人聲請更生,前經本院10年度消債更字第67號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其所提如附表所示之更生方案,經本院於民國105年10月11日以屏院進民執成字第104司執消債更77號函通知11位債權人表示意見,其中如附表編號1、2、4、
6、7及9之債權人均明示不同意,編號3、8、10、11之債權人則明示同意,編號5之債權人則逾期不為確答,視為同意,因不同意之人數已逾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人半數而未獲可決。
三、經查:㈠債務人現派遣於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小港廠,105年1月
至同年6月薪資總計為新台幣(下同)219,272元,每月平均為36,545元(000000÷6=36545,未滿1元部分四捨五入,下同),有其承攬勞務工作報酬分配表附卷可憑,堪認為實在。但應扣除其每月應繳納之健保費511元及國民年金保險費878元,則債務人每月可支配所得為35,156元。
㈡債務人陳稱:其住自有房屋,每月應支付房屋貸款1,201元
,配偶鄭○桃(00年00月生)現無工作,在家照顧孫子,並由長子王○昱每月給付褓姆費5,000元,仍須由其扶養等情,並提出戶籍 謄本 及臺灣土地銀行屏東分行放款利息收據為證,堪信為真。審酌債務人居於自有房屋,雖須給付房屋貸款,但其每月房屋貸款僅1,201元,遠低於租屋之費用,自可採信。而其配偶已52歲,無工作在家照顧孫子,亦為目前社會之常態,尚為可採,依衛生福利部所公告台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1,448元之標準,扣除其長子每月給付之5,
000元,並由4個扶養義務人平均負擔,每人每月應負擔之扶養費為1,612元。則債務人每月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為14,261元(11448+1201+1612=1426
1)。㈢按債務人之財產有清算價值者,加計其於更生方案履行期間
可處分所得總額,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後之餘額,逾10分之9已用於清償者,法院宜認債務人已盡力清償,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27點定有明文。本件債務人有座落屏東縣○○鄉○○段000地號土地及其上217建號即屏東縣○○鄉○○路00號之房屋乙棟,上開不動產經送鑑價,其價值為3,322,000元,扣除土地增值稅295,866元及抵押債權2,224,442元(內政部營建署74,442元,李陳金鳳750,000元及 張秀鳳 1,400,000元),餘801,692元;另有保單解約金283,402元,有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4年9月7日函及中華民國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查詢結果單附卷可參。而債務人於更生方案履行期間可處分所得總額3,374,976元(35156×96=0000000),扣除其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之生活費用1,369,056元(14261×96=0000000)後,剩2,005,920元,加上不動產價值801,692元及其保單解約金283,402元,總計3,091,014元,僅須其中10分之9即2,781,913元(0000000×9/10=0000000)用於清償其債務,即足認定債務人已盡力清償,而債務人於更生方案履行期間之清償總額為3,028,800元,已較2,781,913元高出246,887元,堪認債務人已盡力清償。另債務人徵得現任職於日興運輪股份有限公司之子乙○○擔任更生方案之保證人,乙○○有薪資之固定收入(每月約28,000元),復無不良之金融信用,有薪資單及財團法人聯合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書附卷可佐,應可確保更生方案之履行。
四、綜上所述,本件債務人有固定之薪資收入,且其所提更生方案堪認已屬盡力清償,復徵得有薪資固定收入之乙○○擔任更生方案之保證人,應可確保其所提更生方案之履行,此外又查無消債條例第64條第2項所定之消極事由存在,雖未經債權人會議之可決,仍應逕予認可,並另依消債條例第62條第2項規定,就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為相當之限制,爰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華民國105年10月31日
司法事務官附表:更生方案(單位:新台幣/元)┌────────────────────────────────────┐│壹、更生方案內容│├────────────────────────────────────┤│1.每期清償金額:第1-96期、每期(月)31,550元。││2.每1月為1期,每期在15日以前依債權比例給付債權人。││3.自認可裁定確定之翌月起,分8年,共96期清償。││4.清償比例:55.20%││5.債務總金額:5,486,033元││6.清償總金額:3,028,800元││7.保證人:乙○○住屏東新園鄉興中路71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8.給付方式:債務人於履行更生方案前,應自行向債權人查詢還款帳號依期履行並││自行負擔匯款費用,或逕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統一辦理收款及撥付款││項之作業。││9.各債權人每期可受分配金額=每期還款總金額×各債權人債權比例,依四捨五入││方式進位受償,若每期可受分配金額仍不等於每期還款總金額,則依序以無進位││者小數點較高者,優先進位受償。│├────────────────────────────────────┤│貳、更生清償分配表│├──┬────────┬─────┬─────┬──────┬─────┤│編號│債權人│債權金額│債權比例│每期清償金額│總清償總額│├──┼────────┼─────┼─────┼──────┼─────┤│1│臺灣土地銀行股份│184,005│3.35%│1,057│101,472│││有限公司│││││├──┼────────┼─────┼─────┼──────┼─────┤│2│台北富邦商業銀行│347,470│6.33%│1,997│191,712│││股份有限公司│││││├──┼────────┼─────┼─────┼──────┼─────┤│3│國泰世華商業銀行│1,585,857│28.91%│9,121│875,616│││股份有限公司│││││├──┼────────┼─────┼─────┼──────┼─────┤│4│甲○(台灣)商業│347,731│6.34%│2,000│192,000│││銀行股份有限公司│││││├──┼────────┼─────┼─────┼──────┼─────┤│5│臺灣新光商業銀行│132,620│2.42%│764│73,344│││股份有限公司│││││├──┼────────┼─────┼─────┼──────┼─────┤│6│遠東國際商業銀行│140,144│2.55%│805│77,280│││股份有限公司│││││├──┼────────┼─────┼─────┼──────┼─────┤│7│凱基商業銀行股份│358,718│6.54%│2,063│198,048│││有限公司│││││├──┼────────┼─────┼─────┼──────┼─────┤│8│台新國際商業銀行│1,207,585│22.01%│6,944│666,624│││股份有限公司│││││├──┼────────┼─────┼─────┼──────┼─────┤│9│安泰商業銀行股份│820,436│14.96%│4,720│453,120│││有限公司│││││├──┼────────┼─────┼─────┼──────┼─────┤│10│中國信託商業銀行│281,043│5.12%│1,615│155,040│││股份有限公司│││││├──┼────────┼─────┼─────┼──────┼─────┤│11│台灣美國運通國際│80,424│1.47%│464│44,544│││股份有限公司│││││├──┼────────┼─────┼─────┼──────┼─────┤│合計││5,486,033│100%│31,550│3,02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