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3年訴字第75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虛報進口貨物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3年度訴字第00758號原告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甲○○訴訟代理人 顏本源 律師被告財政部高雄關稅局代表人 李榮達 局長訴訟代理人 王焜輝
李阿村 上列當事人間因虛報進口貨物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4年7月5日
第三庭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7月5日
書記官楊曜嘉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3年訴字第75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虛報進口貨物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3年度訴字第00758號原告元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甲○○訴訟代理人 顏本源 律師被告財政部高雄關稅局代表人 李榮達 局長訴訟代理人 王焜輝
李阿村 上列當事人間因虛報進口貨物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4年7月5日
第三庭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4年7月5日
書記官楊曜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