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家聲字第5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閱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家聲字第504號聲請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閱卷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予聲請人閱覽、抄錄或攝影本院95年度繼字第1541號拋棄繼承事件卷內文書。
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
家事法庭法官黃桂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
書記官陳俐妙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6年家聲字第50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10月01日
裁判案由:閱卷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家聲字第504號聲請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聲請閱卷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准予聲請人閱覽、抄錄或攝影本院95年度繼字第1541號拋棄繼承事件卷內文書。
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
家事法庭法官黃桂興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10月1日
書記官陳俐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