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字第1791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0年聲字第179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0月17日
裁判案由:宣告沒收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聲字第1791號聲請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楊正維上列聲請人因專科沒收案件,聲請宣告沒收(100年度執聲字第106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扣案之色情光碟拾壹片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如附件所載(詳附件),爰依刑事訴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二、按檢察官依第二百五十三條或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所涉妨害風化案件,業經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九十九年八月二十日以九十九年度速偵字第九一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有上開緩起訴處分書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緩起訴處分報到進行單各一份在卷可稽;而色情光碟片十一片,均係被告供犯罪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述在卷(見偵卷第三五頁),並有扣押物品目錄表一紙附卷可佐(見同卷第三八頁),揆諸前揭說明,應認聲請人之聲請並無不當,應予准許。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7日
刑事第八庭法官黃翰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謝文傑中華民國10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