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 示 判 決 筆 錄
原 告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韓蔚廷
訴訟代理人 林奇儒
被 告 夏千涵 即 夏靜儀
林慧皇
夏林勉
上列當事人間103年度雄小字第786號清償借款事件於中華民國
103年6月17日上午9時15分言詞辯論終結,並於同年6月24日
下午4時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第一法庭公開宣示
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郭育秀
書 記 官 黃園芳
朗讀案由。
兩造均未到庭。
法官當庭宣示主文如下:
主文
被告夏千涵、林慧皇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貳萬貳仟陸佰捌拾伍
元,及如附表編號1、4、6、7、8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被告夏林勉應於繼承 夏清茂 之遺產範圍內,與被告夏千涵連帶給
付原告新臺幣壹萬捌仟肆佰叁拾肆元,及如附表編號2、3、5
所示之利息及違約金。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其中新臺幣伍佰捌拾貳元由被告夏千涵
、林慧皇連帶負擔;新臺幣肆佰壹拾捌元由被告夏林勉於繼承夏
清茂之遺產範圍內與被告夏千涵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判決事實及理由要領
原告主張借款人即訴外人夏千涵於民國89學年度至93學年度
就學期間,邀同訴外人夏清茂及被告林慧皇為連帶保證人向
原告(原台北銀行)貸借就學貸款,由借款人於本教育階段
各學期開始前出具撥款通知書分次動用,其借款本金係借款
人簽訂借據後於本教育階段內各學期實際申請動用之合計金
額計算新臺幣139,490元,約定借款應於借款人本階段學業
通常應完成日後滿1年之日起,按每一學期借款得有一年償
還期間之原則,計算應分期償還之期間,依年金法按月平均
攤還本息,其借款利息㈠附表編號1至6依臺灣銀行牌告基
準利息加碼年息0.5%計算,㈡附表編號7至8自轉列催收款
之日即102年12月30日起改依當時原告牌告基準利率加碼年
息1%計算,如未依約還款時,除依借款利率計付利息外,其
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另按借款利率10%、逾期超過6個月
者,按借款利率20%計付違約金。而借款人自102年5月31
日後即未為給付,尚積欠其如主文第1、2項所示金額、利
息及違約金未給付;另訴外人即被繼承人夏清茂已於93年1
月13日死亡,被告夏林勉為其繼承人,且未於期限內聲明拋
棄繼承,依法應就被繼承人上開債務於繼承被繼承人夏清茂
之遺產範圍內,就主文第2項金額與被告夏千涵負連帶清償
責任之事實,業據其提出放款借據、就學貸款申請書、就學
貸款撥款通知書、就學帳卡明細表、台幣放款利率查詢、繼
承系統表、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家事庭函及戶籍謄本為
證,經本院核對無訛,復與本院依職權調閱之93年度繼字第
307號拋棄繼承事件卷宗資料相符,而被告夏千涵、夏林勉
經合法通知未到場爭執,被告林慧皇對於原告請求之金額無
意見,從而,本院經調查證據之結果,認原告主張之事實堪
信為真且有理由,爰判決如主文。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對於本判決之上訴,非以違背法
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
須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與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
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之上訴理由。(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
人數附繕本)。
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黃園芳
法官郭育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
書記官黃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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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03年度雄小字第7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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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計息本金(新臺幣)│利息│違約金│
││├─────────┬────┼─────────┬────┤
│││起迄日(民國)│年利率│起迄日(民國)│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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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壹仟伍佰玖拾柒元│102年06月01日起至│5.536﹪│102年07月01日起至│0.5536%│
│││清償日止││102年12月31日止││
││││├─────────┼────┤
│││││103年01月01日起至│1.1072%│
│││││清償日止││
├──┼────────┼─────────┼────┼─────────┼────┤
│002│陸仟肆佰肆拾陸元│102年06月01日起至│5.536﹪│102年07月01日起至│0.5536%│
│││清償日止││102年12月31日止││
││││├─────────┼────┤
│││││103年01月01日起至│1.1072%│
│││││清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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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伍仟肆佰肆拾叁元│102年06月01日起至│5.536﹪│102年07月01日起至│0.5536%│
│││清償日止││102年12月31日止││
││││├─────────┼────┤
│││││103年01月01日起至│1.1072%│
│││││清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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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伍仟零貳拾柒元│102年06月01日起至│5.536﹪│102年07月01日起至│0.5536%│
│││清償日止││102年12月31日止││
││││├─────────┼────┤
│││││103年01月01日起至│1.1072%│
│││││清償日止││
├──┼────────┼─────────┼────┼─────────┼────┤
│005│陸仟伍佰肆拾伍元│102年06月01日起至│5.536﹪│102年07月01日起至│0.5536%│
│││清償日止││102年12月31日止││
││││├─────────┼────┤
│││││103年01月01日起至│1.1072%│
│││││清償日止││
├──┼────────┼─────────┼────┼─────────┼────┤
│006│伍仟壹佰捌拾伍元│102年06月01日起至│5.536﹪│102年07月01日起至│0.5536%│
│││清償日止││102年12月31日止││
││││├─────────┼────┤
│││││103年01月01日起至│1.1072%│
│││││清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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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肆仟零壹拾肆元│102年06月01日起至│1.83﹪│102年07月01日起至│0.183%│
│││102年12月29日止││102年12月29日止││
││├─────────┼────┼─────────┼────┤
│││102年12月30日起至│4.71%│102年12月30日起至│0.471%│
│││103年01月09日止││102年12月31日止││
││├─────────┼────┼─────────┼────┤
│││103年01月10日起至│4.63%│103年01月01日起至│0.942%│
│││清償日止││103年01月09日止││
││││├─────────┼────┤
│││││103年01月10日起至│0.926%│
│││││清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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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陸仟捌佰陸拾貳元│102年06月01日起至│1.83﹪│102年07月01日起至│0.183%│
│││102年12月29日止││102年12月29日止││
││├─────────┼────┼─────────┼────┤
│││102年12月30日起至│4.71%│102年12月30日起至│0.471%│
│││103年01月09日止││102年12月31日止││
││├─────────┼────┼─────────┼────┤
│││103年01月10日起至│4.63%│103年01月01日起至│0.942%│
│││清償日止││103年01月09日止││
││││├─────────┼────┤
│││││103年01月10日起至│0.926%│
│││││清償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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