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0年上訴字第120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上訴字第1206號上訴人即被告 唐國銘 選任辯護人 李明諭 律師選任辯護人 陳逸華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833號,中華民國100年3月3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99年度偵字第23902、16671、24168號),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7月22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邱同印
法官吳淑惠法官郭豫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賴以真中華民國10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