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嘉簡調字第247號清償借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
6年10月3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
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康存真
書 記 官 林秀惠
通 譯 董台中
調解委員 盧文堂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乙○○ 到
相 對 人 甲○○ 到 (詳報到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我沒有跟原告借款。
請求駁回聲請人之聲請
法官
為何聲請人會匯款五、八萬元給你?
相對人
我也有曾經以我太太的名義匯款十萬元給聲請人,我根本沒
有跟聲請人算。
法官
你們何關係?
相對人
我們是很要好的朋友。
聲請人
我們之前是曾經有金錢往來沒錯,我請求相對人還我錢,並
請求相對人還我照片的底片。
法官
為何要匯這二筆錢?
聲請人
因相對人的太太生意上,需要錢就向我調度,有很多錢,只
是這二筆比較清楚,我只有請求這十三萬元而已。這二筆錢
是相對人兒子註冊、還有買股票的錢。
相對人
聲請人匯八萬元,可能是聲請人要還給我錢。
我曾還了六萬元,只有聲請人在場。
法官
你說聲請人是要還八萬元給你,有何證據?
相對人
沒有。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聲請人
請求退還裁判費。
法官
准退還裁判費三分之二。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壹
拾萬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林秀惠
法 官 康存真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3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乙○○ 住嘉義縣六腳鄉六腳村3號
相 對 人 甲○○ 住嘉義市○區○○路2段208巷2號5樓2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嘉簡調字第247號清償借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
6年10月3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嘉義簡易庭民事調解處調解
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康存真
書 記 官 林秀惠
通 譯 董台中
調解委員 盧文堂
點呼調解事件後,到庭調解關係人如下:
朗讀案由:
聲 請 人 乙○○ 到
相 對 人 甲○○ 到 (詳報到單)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聲請人
聲請之事項及事實理由如聲請狀所載
相對人
我沒有跟原告借款。
請求駁回聲請人之聲請
法官
為何聲請人會匯款五、八萬元給你?
相對人
我也有曾經以我太太的名義匯款十萬元給聲請人,我根本沒
有跟聲請人算。
法官
你們何關係?
相對人
我們是很要好的朋友。
聲請人
我們之前是曾經有金錢往來沒錯,我請求相對人還我錢,並
請求相對人還我照片的底片。
法官
為何要匯這二筆錢?
聲請人
因相對人的太太生意上,需要錢就向我調度,有很多錢,只
是這二筆比較清楚,我只有請求這十三萬元而已。這二筆錢
是相對人兒子註冊、還有買股票的錢。
相對人
聲請人匯八萬元,可能是聲請人要還給我錢。
我曾還了六萬元,只有聲請人在場。
法官
你說聲請人是要還八萬元給你,有何證據?
相對人
沒有。
調解委員
法 官
勸諭兩造讓步,試行調解。
當事人間調解成立。
聲請人
請求退還裁判費。
法官
准退還裁判費三分之二。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前給付聲請人新台幣壹
拾萬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聲 請 人 乙○○
相 對 人 甲○○
調解委員 潘玉珍
調解委員 盧文堂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3 日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嘉義簡易庭
書 記 官 林秀惠
法 官 康存真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0 月 3 日
書 記 官 林秀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