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1年簡上字第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簡上字第七○號
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胡宗智 律師上訴人戊○○訴訟代理人壬○○律師被上訴人丙○○
己○○辛○○庚○○乙○○兼右四人訴訟代理人丁○○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九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廖國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九日~B法院書記官莊素美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1年簡上字第7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09日
裁判案由:給付票款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簡上字第七○號
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胡宗智 律師上訴人戊○○訴訟代理人壬○○律師被上訴人丙○○
己○○辛○○庚○○乙○○兼右四人訴訟代理人丁○○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九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二庭~B法官廖國佑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九日~B法院書記官莊素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