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簡易庭112年度南小字第1873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民事裁定

112年度南小字第1873號

原告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訴訟代理人 鄭璟閎

被告 邱幸全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院就本件訴訟有無管轄權,尚有疑義,爰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

法官 伍逸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王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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