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103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訴字第103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7月05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訴字第一О三二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時十分於本院刑事第十二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五日法官劉兆菊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五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