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3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06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易字第372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呂順良
(現另案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葉淑儀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
書記官劉美娟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1年易字第3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7月06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1年度易字第372號公訴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呂順良
(現另案羈押於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看守所)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葉淑儀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
書記官劉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