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簡上字第101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簡上字第101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6月16日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簡上字第101號上訴人 廖文彭 被上訴人 周生林 訴訟代理人 王盈智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03年6月16日民事第二庭法官黃繼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3年6月16日書記官林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