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度訴字第192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訴字第192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1月01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一九二○號
原告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己○○訴訟代理人丙○○送達代收人戊○○被告仕碁國際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辛○○
壬○○癸○○○甲○○丁○○被告辛○○被告乙○○被告丁○○被告庚○○右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年十二月六日上午九時四十五分,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一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林望民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二日~B法院書記官劉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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