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交附民字第17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9月28日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交附民字第170號原告 陳筠婷 被告 古裕進 上列被告因101年度交易字第505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茲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李秋娟
法官莊秋燕法官簡婉倫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伸蔚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