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度聲字第70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2年聲字第70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2月18日

裁判案由:聲請單獨宣告沒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九十二年度聲字第七О一號
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男二右列被告因妨害風化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九十二年度聲沒字第九八號),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扣案之色情光碟片玖拾捌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所移送扣案之色情光碟片九十八片,係屬供被告甲○○犯妨害風化罪所用之物,因被告甲○○所涉犯之妨害風化罪嫌,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0六五號),爰依法單獨聲請宣告沒收上開扣案物等語。
二、按檢察官依第二百五十三條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供犯罪所用、供犯罪預備或因犯罪所得之物,以屬於被告者為限,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定有明文。
三、經查,本件被告甲○○所犯之妨害風化罪嫌,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於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以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二0六五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而扣案之色情光碟片九十八片,係屬被告所有,且係供其犯妨害風化罪所用之物,是依前揭規定,應認本件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一,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十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八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四庭
法官王世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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